台灣鯛遊日掉手機超狂要求 拾主爆氣遠送45公里警局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網路編故事求點閱率的一大堆

沒看到證據前千萬別當真


原來樓梯大這麼幽默

Balason2001 wrote:
其實交給旅館就好了,電話都不要接。(恕刪)


怎麼會?

撿到手機,還被失主懷疑是小偷

當然是送給警察局,作成正式官方的撿獲紀錄

這樣才最能保護自己啊

交給旅館,萬一要是旅館員工侵佔了

或是旅館沒有妥慎保管,在失主來之前,被其他客人拿走

或是旅館不慎遺失、損壞了

到時候失主把帳算在原po身上

那豈不是百口莫辯?有理說不清

交給警察,並取得拾獲紀錄收執聯,這樣才是最正確的作法






Lei123 wrote:
都知道失主是誰了,你...(恕刪)

天經地義?
哪來這麼多天經地義?
去跟老天爺說吧!

dunhilldun5168 wrote:
交給警察,並取得拾獲紀錄收執聯,這樣才是最正確的作法

認同,這樣最沒有爭議
做好事之餘也要保護自己
這個拾主做法太棒了,好療癒的新聞
其實是我我不會這麼麻煩
馬上關機,藏到旅館的廁所水箱蓋內
讓他找到下輩子去
反正他又不知道接到電話的是誰
Balason2001 wrote:
其實交給旅館就好了,電話都不要接。

聽說最好都不要亂動。

換成是我的話,我就把它拿去丟到海裡了,還送警局這麼好心幹嘛
想來這種事很多, 看見路上有人疑似被撞躺著不動, 肇事者逃逸, 你幫報案, 傷者家人來說是你撞的.
asiacat wrote:
想來這種事很多, ...(恕刪)


這就是台灣從以前到現在對這種誣賴的事情沒有刑責
造成沒人願意或敢去幫忙,就是怕幫到吃銅吃鐵的人被反咬一口

也是真的有抓過撞人的就是報案的,但這種人非常之少特例不能當做通例
台灣很多 水準很差的人還在反對同志婚姻

人權倒退

講真的

中共都快比台灣有人權了

台灣還在被這些 長老教會 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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