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sonli wrote:
講道理吧憲法第162...(恕刪)
你有理
你這樣洗所有人都怕你了,......不過好像有黑名單這東西

jimmywu97 wrote:
你有理你這樣洗所有...(恕刪)


我是提醒你 「大學自治不是無限上綱」,還是要受到法律的限制的




petersonli wrote:
我是提醒你 「大學...(恕刪)


蔡英文在2010、2012、2016選舉公報中,也都未揭露「宇昌公司董事長」經歷…

petersonli wrote:
我是提醒你


大大你一天開好幾個版,不累嗎?要喝了再上嗎?

petersonli wrote:
我是提醒你 「大學...(恕刪)
是! 我了 「大學自治不是無限上綱」,還是要受到民進黨法律的限制的

拜托麥閣po了,👀會疲勞
petersonli wrote:
http://www...(恕刪)



看一看第六項

政府鼓勵人與人之間吵架

管案引起大回饗 :(
工讀生的主子,我知道你有在看

你們真的以為聘工讀生來狡辯,能達到你要的效果?

真的這麼想,就要給得起錢,聘好一點的人才

捨不得給好價錢,只聘不入流的豬隊友,把錢丟進垃圾桶就算了,還火上加油
樓主貼的文根本把人當白痴!

一邊說管中閔是路人,一邊說可以去打官司,真是要講什麼都隨心所欲,反正你是聽不懂的白痴!

管中閔只是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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