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山丘 wrote:
當然,目前天然氣可以作為核融合發電廠建設前的輔助發電
看一下自由時報的報導,目前台灣最多只有三週的用儲量,這就是極脆弱的一個環節,就算是三年後,大潭儲氣槽建成(2021年),也不到一個月儲量。
有個萬一的時候,趕快燒煤因應嗎? 還是把水庫的水放光來發電?
經營企業要談危機管理,那處理國家大事的能源方針呢?
林全表示,現行法已授權由經濟部訂定儲量,目前的儲槽容量是15天、安全儲量7天;已於去年11月修正標準,希望在2021年達16天的儲量與10天的安全儲量、2025年達20天的儲量與11天的安全儲量、2027年達24天的儲量與14天的安全儲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