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今天有說清楚跟「紙風車」的關係嗎??


spin5678 wrote:
市議員王世堅日前曝光錄音帶,指稱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要求得標的槮凌公司,
將踩街活動分包給紙風車執行。
王7日再爆新錄音黨,
指稱「地下市長」蔡壁如代轉柯市長要求,

明確要得標的槮凌公司把踩街部分以一千萬「切出去」給紙風車舉辦,質疑這樣合法嗎?...(恕刪)


開....開.....開...啥米玩笑???合法???(註)


咱們"採購法"...不過...有"台灣價值".,比啥米法律都好用???





(註):才怪...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skistosais wrote:
..但礙於槮凌股份有
限公司及臺北市政府一再請託,為顧及民眾權
益,紙風車才應允以藝術專業與執行2017年臺
北燈節遊行之經驗.....(恕刪)


到底在講什麼呀!!!??

誰能翻譯一下??????

以後還需要競標、比稿嗎??
大家好,我非藍非綠,是一個中立公正客觀的社會觀察家。

我來說句公道話,我覺得齁這次紙風車真的很冤,從頭到尾都沒參加,山西布政司沒由來地硬塞一千萬兩給紙風車也不行?雖然看起來真的很像圍標、綁標、分豬肉、搓圓仔湯,但是在法制的國家只要法律沒規定就是可以做的R!

我也相信柯P的人格,絕對是公正、公開、透明的,廠商拿了錢要怎麼分?要酬庸誰?都不關柯P的事,柯P不介入、不清楚、不知道,也沒有明示、暗示、指示、掩飾要給紙風車做,就算有,那又怎麼樣?你們有證據就去告R!希望媒體和五毛網軍勿再網路霸凌、陷人於罪啦!

啾~咪~ (^ _ <)

spin5678 wrote:
市議員王世堅日前曝光錄音帶,指稱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要求得標的槮凌公司,將踩街活動分包給紙風車執行。王7日再爆新錄音黨,指稱「地下市長」蔡壁如代轉柯市長要求,明確要得標的槮凌公司把踩街部分以一千萬「切出去」給紙風車舉辦,質疑這樣合法嗎?


先不管是不是柯文哲,

你問的問題,這樣合法嗎?

對公務員來說,問法會是:這樣有沒有違法?

法律限制不能做的,才叫違法。

法律有明文說明可以做的,叫做合法。

法律沒有說不能做、也沒有說可以做,這叫做行政裁量。

所以你問這種"要求"/"請求"得標廠商將部分標案內容分包給另外一家廠商執行,

有沒有違法?

用紅字把要求/請求標出來,這是關鍵,到底公務機關是要求/還是請求?這會是關鍵。

舉例來說,某家廠商得標營養午餐供應,得標之後,市長去視察高麗菜農,然後胖嘟嘟的髮蠟農夫跪著哭訴高麗菜剩下2元,

請市長幫忙,然後市長指示,請營養午餐供應商,多用高麗菜。

這樣是否有違法?

所謂的違法、合法,在這種事件上,通常看有沒有圖利廠商,而圖利廠商的關鍵,在於有無對價關係。

又回到高麗菜議題,要求廠商用高麗菜,是圖利營養午餐得標廠商?還是圖利高麗菜農?

柯文哲這個事件,似乎被形塑成得標的槮凌公司,被強迫要用紙風車做分包,所以虧了!然後紙風車賺多了。

如果是這樣,那當然有違法的問題,因為如果槮凌公司不願意,用行政要求去做,這是藉勢藉端。

可是如果槮凌公司沒有虧,反而是賺,而且願意配合,那這部分似乎又不存在。

要是以營養午餐為例,營養午餐廠商用便宜的高麗菜得利、菜農髮蠟哥也獲利,那算不算圖利兩家廠商?

這些其實法律都沒有明文規範,並不是法律規定不能做的事、也不是法律規定可以做的事,

算是行政裁量的部分,對、或者不對,會由審計、主計、以及政風單位去單獨認定。

你要是覺得這不對,可以找政風去查,但我相信政風也會回你類似的答案。

再來你可以送監察院去查,不過監察院更人治,你也不要期待太多。

---

真正有可能會有問題的,是你找到,紙風車被分包後,拿了多少利益回去給柯文哲,這樣的證據,

那你就可以直接走法院,這是屬於有利害對價關係的圖利罪,這就是法律明確規範不可以有的行為。

===

所以,到底合不合法?

從文字來說,並沒有不合法。(但不代表就能推論為合法)。

只是從法律無罪推論原則,你沒有辦法說他不合法,這就是一種合法狀態。

******

其實,這種狀況,公務員可以避免,就是事先先講好,

比方我要求一個來承攬跨年晚會的廠商,必須要找來林志玲,

在招標文件、在最有利標評選會議作成決議前,提出這樣的要求,並沒有太大問題,

雖然從採購法的同等品概念上,這樣指定會有問題,但同法也明訂,經機關首長同意,

是可以的。

對藝術品、活動行銷上、甚至這種活動的辦理,指定由品牌規格,這是合乎規範的,

這不是買冷氣,買冷氣不能限定要買大金、日立、或者國際,只能指名規格,及同等品,

所以去看公家機關買冷氣,多半都是華苓、冰點等代工廠的二線品牌。

....

以上,是我的觀點,雖然我知道其實大部分人根本不關心!
違不違法不知道

但他幹的事跟他所謂的藍綠垃圾有何不同?

出問題了就說沒違法
那一開始何必裝清高

不過也無所謂了
再忍也就四年
總統是不用想了
tdbigman wrote:
先不管是不是柯文哲...(恕刪)


扯那麼多...沒抓到重點.....就是違法哩!...

政務官、事務官

一:日本內閣制,事務官體系,非常健全...依法行事...

二:日本某巿長,同樣一件事....事務官做法

...1:請巿長行諸公文擬旨下令(註)..."得標公司把踩街部分以一千萬「切出去」給紙風車舉辦"...

...2:得標公司應會提出告訴...

...3:然後洗屁股...

三:...在這方面,咱們算是落後國家,司法還在吸奶...官大合法、官小求神拜佛....


(註):採購法,10萬以上,不公開招標..違法哩!10以下..也要訪價、詢價...也可以公開招標哩!

...1000萬,很少嗎???一句話???


認真的檢調:...問...長官:哇攏嘸供啊??都是底下人做地....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spin5678 wrote:
目前為止有任何回應...(恕刪)

幫補視訊

king97878 wrote:

三:...在這方面,咱們算是落後國家,司法還在吸奶...官大合法、官小求神拜佛....^++^


(註):採購法,10萬以上,不公開招標..違法哩!10以下..也要訪價、詢價...也可以公開招標哩!

...1000萬,很少嗎???一句話???


你沒辦過採購吧?

採購法得標廠商、跟分包廠商,這個觀念你有嗎?

分包是合法的、轉包才是非法的。
tdbigman wrote:
你沒辦過採購吧?採...(恕刪)





甲方得標....甲方如何做,那是甲方依約、依法行事...


除非,招標文件上載明:

一:得標公司必須要把踩街部分以一千萬「切出去」給紙風車舉辦(不得異議)

二:相關契約,詳如附件....

....真正是....公開招標文件沒有載明...就是違法...


價格標、最有利標...也不能這樣兒搞吧!不必懂採購法....用腳頭烏想一下...人要會思考、判斷吧!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所以就算一開始的標案內容沒寫要分給紙風車一千萬
廠商標到後 柯屁指示要分給紙風車一千萬 這樣也是合法?
不甚了解 可以這樣玩?
那合約不跟廢紙一樣
採購法也可以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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