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ha wrote:公投12案-你是否...(恕刪) 大法官已經判現行不允許同志婚的民法違憲明年就會失效必須重新立法讓同志婚合法無論高不高興都沒有反對同志婚合法的選項這個都是無法改變的現實你無言的抗議不會有任何意義所以現在公投12案「主張訂專法」贊成:多一道手續讓同志婚合法化在未來有更多討論與折衝與實行細節的研議也就是爭執要不要「訂專法」而不改動現有的民法反對:明年直接修民法不領票:明年直接修民法自己衡量吧
公投12,同意就另設專法,不同意或棄權就是修改民法,擺明只能2選1,不選的選項,大法官已經幫你自動歸類了.得寸進尺,別人不說話,不代表沒意見,凡事不要太過,插手到小孩子這塊,只是讓更多人出來反對.多年沒投過票了,1124只好出來捍衛自己的立場,也順便換一下這個挺同的政府.
oviraptor wrote:憲法這種東西管到民法的領域有點奇怪.... 是怪阿!問題是如果3/4的立法委員同意修憲, 憲法還是得改就像以前臨時條款一樣反正我們現在的憲法已經夠怪的了再多怪一點也差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