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還真搞不懂,是法律凌駕政治,還是政治凌駕法律......弄一個憲法,又搞出一個公投法。結果公投法牴觸憲法釋憲的結果,那到底該聽誰的?法律學家當然說是憲法最大,可是政治學家會怎麼說呢?大多數民眾會怎麼說呢?大法官又是誰養的呢?當然,如果有一天有人搞出甚麼免稅公投、犯罪一律赦免公投的話,一定更有趣了難怪曾經在英國節目裡聽到有人主張,直接民主是最差勁的政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