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發起超跑賠償上限公投


2好3壞 wrote:
有超跑上限
實質影響只會讓超跑保費增加
讓有錢人多負擔保費


喔,那我不買超跑了,錢省下來炒房
公投黑機關數目上限,黑機關人數上限,黑機關薪資上限,黑機關權力上限...會不會比較適合公投需求?
台灣的老農民是沒有保什麼超額的
你要他賠那麼多
他明天上吊給你看

玩超跑的人,要有自覺
你不會收到賠償金
只會收到一具冰冷的屍體
要不發起行人別在路上走?撞到人好像賠的更多欸
仇富的難怪會沒錢賠,腦子裡面裝的都是...
2好3壞 wrote:
我認為上限最多200...(恕刪)


妳黨選輸

就想撞超跑洩恨了

損害賠償不會只被限制一種的

毀損改成火災

以後建商只要有錢就能燒古蹟的

公投可以被操作的
也不見得用公投吧,總之我也覺得早該訂定類似的法規。
只是不曉得為什麼一直不做,直觀上很合理的東西,
想不出來有什麼道理不做。

就像一般東西我們會去寄快遞。
那如果是一磅重的金塊呢,難道也同樣包一包寄快遞嗎?
訂定賠償上限我是很贊成的。現在超跑開在路上,撞上了就要人家照價賠償,等於富人把自己的財務風險轉嫁到窮人身上,非常的不公平。

窮人吃不起五星法國餐廳,不要進去就行了!但開滿超跑的馬路,如同五星馬路,窮人卻無法不使用。

這就好像你只能在一家餐廳吃飯,你已經點了最便宜的餐點了!但店家卻堅持使用古董餐具,一有損壞就要你傾家蕩產,這店家不被告上去才有鬼!

可是現在卻有人可以開著超跑滿街跑,只要你稍有不慎就要你傾家蕩產,這樣合理嗎?
ringowu1234 wrote:
要不發起行人別在路...(恕刪)

一堆人看到有賠償上限
就痛罵仇富才是腦子不知道裝什麼
讓能開超跑的富人多負擔一點保費也能說是仇富
不知道在玻璃心什麼
有限制超跑不能上路嗎
跟限制路人不能上路有可比性嗎
你的比喻很無聊
為了平衡風險負擔
增加一些富人成本
在法律上本來就很常見
對你來說也是不可思議的罪大惡極吧
恩恩恩0422 wrote:
又開始仇富嗎?會這...(恕刪)


不是仇富,是道路本來就有一定風險,
貴重易碎物品請自行包裝妥當。

你也不會希望路上車輛載著宋朝古瓷裸奔滿街跑,
一撞就是幾十億幾百億的賠,幾百輛超跑也賠不起。

超過一定額度請自行承擔風險,自行投保超額賠償險。
或是超跑等高價車承擔全國超額責任險也是一個方式,不過超跑車主一定不願意。

保險業者或超跑車主除非能舉證肇事者是因仇富蓄意撞超跑,
不然只能限額求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