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議員「會盯住你們這些畜牲」發文韓粉落網

Lightwave18 wrote:
恐嚇高雄市議員「盯...(恕刪)

台灣禽獸有40%
至於是否等同「畜牲」
就要看陸委會判定標準了
Lightwave18 wrote:
恐嚇高雄市議員「盯住...(恕刪)


原來盯住是恐嚇用語呀,
那以言論自由聞名的台灣,
人民要怎麼說才不會被民代
告恐嚇?改用「深情款款凝望著」?
議會殿堂之上
民進黨可以隨意貼標籤扣紅帽
韓國瑜只能承受惡意炮火攻擊

但是人民不爽民進黨的偏激言論
一旦失控就是被提告

其實想詛咒民進黨的人多的是
也不會因此有所減少反而會增加

連政務官都在廟堂之上都可以
如此粗暴的鄙視只求溫飽的人民
跟不如畜牲的政客講什麼愛與包容?

黃光芹、林智鴻委屈?
我只能說出來混都是要還的
gufan wrote:
原來盯住是恐嚇用語...(恕刪)



這樣的言詞

頂多判公然侮辱吧

如果陳民通說

是針對韓總

應該也可以告這一條

不然後面來個大轉彎

非指稱特定對象


講白了

俗辣

Lightwave18 wrote:
恐嚇高雄市議員「盯住...(恕刪)


4月7日快到了,相信綠色人士
在紀念鄭南榕時,可以驕傲的
對鄭南榕說,你追求人民監督
政府的言論自由已經達成了!
有人民說了盯住,就被警察
抓走了哦!

…………………
摘錄自維基百科

言論自由日 (臺灣)

言論自由日是中華民國的國定紀念日,在2016年12月22日由行政院宣布定於4月7日,目的在紀念黨外政論雜誌《自由時代周刊》創辦人鄭南榕為追求言論自由而奉獻犧牲的精神[1]。
Lightwave18 wrote:
警方表示,林智鴻議員2日到鳳山分局報案,指稱上月29日接獲網友傳訊息「我會盯住你們這些禽牲不如的畜牲,你們看著辦」,心生畏懼。...(恕刪)

「我會盯住你們這些禽牲不如的畜牲,你們看著辦」會比「誓殺韓國瑜報仇」嚴重

一個在PTT八卦版上留言「誓殺韓國瑜報仇」 在公眾宣揚仇恨,煽動人心,
一個用臉訊私訊留言.跟陳明通相比,連言論過激都算不上.

要誓殺韓國瑜那個被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趙的行為沒有造成被害人內心恐懼,
且趙也未具體說要在何時何地實踐,
留言較像個人對時局、社會不滿的情緒抒發,縱使言論過激,但
與恐嚇危害安全罪的構成要件有別,予以不起訴處分。


大家等著看,說實話的這位,也沒說要如何具體行為做什麼,
只是說要盯住你們,原來民進黨執政下,人民連盯住議員,監督有無做不法的自由都沒有,
若是這位議員,只是被人民盯住,就會心生畏懼,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什麼見不得光的事.

不過還是建議警方調查了解一下這位蔡先生平日的言行,及周遭的鄰居,
看他是否是真挺韓的,畢竟假韓粉真誣蔑的事件實在太多了,
綠毛最會,找不到錯處打,就自己自編自導自演,
學某扁一本萬利的行為..

Lightwave18 wrote:
高雄市議員林智鴻在議會質詢高雄市長韓國瑜後,上月29日12時許,接獲網友以臉書message傳送訊息:「...我會盯住你們這些禽牲不如的畜牲,你們看著辦」恐嚇,警方查出是新北市52歲蔡姓印刷廠作業員所為,今天凌晨逮人。蔡供稱,看到議員質詢韓國瑜的新聞畫面,認為質詢內容不公正,一時憤怒才傳訊給議員,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跟議員道歉,警方訊後將全案依恐嚇罪送辦。...(恕刪)


這算哪門子恐嚇,

今天小百姓被鄰居這樣傳訊嗆,跑去派出所報案被恐嚇看會不會被警察白眼

果然台灣還是要民代報案才夠力

台灣司法讓人看不起就是這樣

號霸 wrote:
這樣的言詞

頂多判公然侮辱吧

如果陳民通說

是針對韓總

應該也可以告這一條

不然後面來個大轉彎

非指稱特定對象


講白了

俗辣...(恕刪)


新聞都說是臉書訊息傳訊,公然侮辱也不算

告民事還有機會
finepupil wrote:
新聞都說是臉書訊息...(恕刪)


堂堂市議員

真的被恐嚇是該告


至於著個案例

就讓他傳頌鄉里好了

看哪個敢嘴他的

沒公訴罪

也要民事告到底

既然新聞作那麼大

別縮了


矯枉必須過正

先殺隻猴

也是幫助社會風氣

號霸 wrote:
矯枉必須過正

先殺隻猴

也是幫助社會風氣
...(恕刪)


人說殺雞儆猴,但如果
雞是自己人該怎麼辦?

嗯,當然是雞沒事,然後
猴就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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