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空姐的心聲「轉自一起陪長榮空服罷工」

這麼血汗的航空公司?簡單一句話就是,老娘不幹了,公會成員3000個人同時辭職,就讓這家公司垮了吧。

毛毛1104 wrote:
这不是一篇假惺惺的道...(恕刪)
毛毛1104 wrote:
這不是一篇假惺惺的道...(恕刪)


基本上,我是支持勞工爭取”合理”的權益,罷工也是一種手段⋯但妳們用的方法差到不行,罷工讓公司痛是很正常的,讓旅客、旅行社、地勤人員痛是怎樣?提早10天、半個月昭吿天下罷工確切日期很難嗎?搞毛了社會大眾,還一直說幾個月前就提醒可能會有霸工了,是怎樣,取得合法霸工權後,公司就不賣票了嗎?要是1年後才罷工怎麼辦?
一直抱怨公司威權式管理,要尊嚴⋯長榮航空一直是飛安的模範生,這證明長榮的企業文化讓旅客放心,只要飛航安全有保障,公司治軍嚴謹有何關係。
爭取勞權是一件神聖而值得努力的事,很可惜這次的長榮罷工訴求很難取得社會多數認同,手段也非常拙劣,很有可能讓勞權爭取的路途上,留下了不光彩的紀錄⋯⋯
還是沒發現 做法跟訴求一直得不到社會大眾普遍的支持嗎?
長榮這樣一板一眼的企業風氣 才免於像過去華航和復興一樣的飛安問題
完美的飛安及服務品質是旅客最在意的~這就是苛求出來的 如果不能接受苛求~我覺得還是可以找更適合自己的工作
毛毛1104 wrote:
這不是一篇假惺惺的道...(恕刪)


那一分加分是我點錯的
無法收回,特此說明

此文很明顯是風向文
沒啥內容
講白了就是說帖

正常人發文誰會跟你Q&A
太假了
空姐們相信工會幹部,
就和花蓮人挺花蓮王夫婦、鄉下人挺黑道民代差不多,
這些幹部有幫空姐們出頭是事實,
但是卻把空姐的支持拿來搞自己的權力。

假設這些幹部是真心為空姐爭權益好了,
那他們就是犯了狂妄自大,自我膨脹的毛病,
自以為有了罷工權就是無敵,
跟公司協調公司就是要照單全收,
沒有人協商談判是這樣的啦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我真的很努力看完了


但是真的滿腹委屈為何協商不直接提出具體條件給公司

而是提出八點不太可能達到的訴求?

日支費 薪水低所以日支費不只是吃飯用,所以要加薪就用這一個調,薪水是多低?可以大概給個數字嗎?同業的數字是?
有比較具體的實際內容比較容易引起共鳴,所以才會有網友貼圖表說長榮在日支費計算中只有一個90輸華航其他5點都贏
打臉你們,另外也有網友指出空姐年薪約90~110W,更是讓人覺得你們貪得無厭(包含節目中你們工會成員說罷工就是因為要加薪)

勞工董事 說真的就算是列席你們可能知道突發是倒閉嗎?不可能....如果可能的話就不會是無預警倒閉了
另外怕無預警倒閉是為何?怕你們沒工作?還是怕旅客權益受損?
說真的有預警倒閉你們還是沒工作,你們突襲式罷工旅客權益不受損?

禁搭便車 真的工會有這麼好的功能,自然有人會加入,如果沒有用途或公司待遇已經很好日然加入人少,
為何還要強迫? 公司不合理的懲處、犯法求助無門?勞工局申訴沒用?那就蘋果、中時、中天、三立...等,
我想以現在媒體的播報內容來看你們這種他們會很樂意報的

過勞 我從不覺得吃人頭路有輕鬆的,但是有無符合你內先的期望?薪資、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等?
有那就自行忍耐(合法為前提),不符合我先不講改找其他工作,但是就過勞航班來講
你們可以提出自願調降福利或薪資來換取過夜?我想外界會比較體諒你們
而不是說感覺是蠻橫地說我就是要過夜(外界不知道妳們的辛勞,只知道就算來回最多不超過12小時,你們領這麼多錢連這樣也不可以)

Q5 說真的你講得對就兩家公司,你又喜歡這個行業所以才想改善工作環境,這點沒錯,但是改善的是工作環境嗎?
還是外界感覺的貪得無厭?

Q6 非法壓榨?真的非法嗎?請舉實際例子?有無勞工局申訴或申訴後還是被置之不理?連罷工都敢難道不敢申訴?
提出的八點很難看到非法壓榨,除了第八點可以考量以外其他的感覺只是為要而要。

Q7 所以要在你們通票通過以後再到協商完成以前都不要搭長榮?你也知道只有兩家航空公司或者說選擇不多,甚至有些是獨家
那妳說妳們也不想或著是說你們已經很為旅客著想了,那至少少選擇或是沒選擇的航班繼續飛行,另外已經報到又直接丟下旅客是什麼情況?
罷工之所以合法有其原因,是為了保護勞工受不合理的壓搾 那如果訴求的是不合理要求式不是可以訴請無效罷工?

Q8 專制、權威是公司文化....說真的合理合法的話,憑甚麼被打破?駕凌於法律之上的管理方式?再一次說有法律或媒體做靠山
你之前說臨時特休的例子,難道因為你們工會發聲所以妥協,還是因為真的違法怕檢舉?你自己也說是因為後者,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解決,但是你們一定要罷工並且綑綁薪資問題,150也只是因為要加才加

Q9 同上,請善用法律跟媒體,開罰不改就持續檢舉,多次後訴諸媒體,再不行發動罷工提出你們長期抗爭還是不行才罷工的
我想大多數勞工都會挺你們的

人評會需要工會的人陪同這件事,才能避免以往的不合理解雇
說真的合法的情況下,不合理的解雇是?說真的公司沒有所謂的合不合理解雇只有合不合法,就法律的立場也是
只要有預告期,有資遣費,有開非自願離職就夠了 真的人評會有工會人員陪同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yuffany wrote:
空姐們相信工會幹部...(恕刪)


應該要去媒體爆料,這個工會有人為了將來選舉,利用罷工當練習。超級可惡

把空姐的支持拿來搞自己的權力。
如果當初工會代表在談判的時候,
能夠像這篇文章的主人一樣有條理且理性的闡述這些狀況,
我想今天社會輿論的反彈並不會如此強大~

怪只能怪在你們當初選錯人出來談判了~

也或許, 你們也都是被特定人士蒙蔽或利用罷了~

傷害已造成, 現在只能看怎麼找台階下了~
我看到這幾字 禁搭便車 勞工董事

完全不支持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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