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謀嗎? 2.打架中
我必須說我不贊成廢死,也不完全贊成送中條款,如果我是香港人,我也會有疑慮,就像前面說的,如果送中條款可以正面表列什麼罪或是先由香港法院裁定送或不送,或許雙方可以坐下來談,但目前看起來港府好像只是擱置不談,我猜到時候會學冥盡洞最愛的招數,來個突襲過關,早說了,共產黨跟冥盡洞是兄弟...

另外是我搞錯,還是前面人搞錯?那個在台灣殺了自己香港女友的香港人,不是早跑回香港,所以
1.殺人犯已返回香港,無引渡方式,無法來台受審
2.他殺的是香港女友,不是台灣人
LIKE-SEIKO wrote:
話說 號稱 司法獨立的台灣
我敢說 火車殺警案 兇手一定可以教化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