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97878 wrote:但財政部僅援引《海關緝私條例》第35條規定,將私菸行為解釋為「擅自移動貨物」,等於是輕縱華航...(恕刪) 加入黨真的很棒!!沒抓到賺幾百萬,抓到罰15萬,風險這麼低的"超買",難怪一堆人要參加…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