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元的現金事件 陳明文相當不滿高鐵報警

他的意思是說三百萬他不要了嗎?撿到三百萬不私吞,應該要感謝才對,怎責怪高鐵呢?難不成有軌嗎?
fbi0072653 wrote:
陳明文不滿高鐵報警?...(恕刪)
fbi0072653 wrote:
陳明文不滿高鐵報警?...(恕刪)


所以就更證明了一件事啊!

"黑錢"是"見不得光"的!

報警當然會生氣啊!......
可能怕一查會發現他當天帶上高鐵的箱子不只一個,
不然怎麼可能丟了那麼大的箱子沒發現
錢若不是自己給的才會忘記啦..
應是別人交付的..

伊魯米 wrote:
可能怕一查會發現他當...(恕刪)
上次總統府撿到菸
這次換資深綠委兼高階黨職撿到錢

不知道是誰說過建國基金法律無邊
拿這個當藉口才是王道
推給小孩"南進"開店的理由實在太蝦
人家找回錢,都會感謝拾獲者,只有這次例外,以後超買超帶都要特別處理...
fbi0072653 wrote:
陳明文不滿高鐵報警?...(恕刪)
學生時候就是被教育撿到錢要送到警察局

我記得新聞有報導有學生撿到錢送到警察局被表揚呢

難道是我們的教育有問題,還是又要扯到是黨國遺毒的教育

民進黨真TMD兩套標準
哺啾哺啾 wrote:
檢調還不查嗎?
這三百萬肯定有問題
查下去一定有案子...(恕刪)

這種見不得光的錢

最後一定進到山西布政司老婆的房裡...

撿到錢不報警
會不會又被說是要私吞啊?
高鐵的人太白目了明文規定懂嗎,才300萬有啥好大驚小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