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oxyribose wrote:否則你認為要怎麼對付老共的滲透?靠特偵組嗎?昨天若有記者問共諜的問題就好玩了不過我想韓草應該也是不敢談(恕刪) 面對外國間諜人員本來就有相關法律用以應付為啥會需要一部特殊法來應付對岸?如果不足部分,應考慮修法而非 另立他法 且拉高位階 次於憲法之下...這是很危險的事情拉到最極端的case如果 現在最有效去阻擋匪諜 資共的方法是重啟 動員戡亂時期組織動員法你會同意嗎?這個法律可以給予政府 生殺大權 且不需任何法院審判(或者是一審一決的戰時法庭)結果是 為免放過一人 寧可錯殺一百....毒藥是最有效的特效藥因為 所有病毒/細菌 都會在死亡後 就無效了但是 也失去維持人生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