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辦還需要政府指示?

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
第 37 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
關(構),採行下列措施:
一、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
二、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
三、管制特定區域之交通。
四、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
五、限制或禁止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
所。
六、其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
各機關(構)、團體、事業及人員對於前項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第一項地方主管機關應採行之措施,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
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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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
關(構),採行下列措施:
一、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


第一項地方主管機關應採行之措施,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
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我還想建議因參加遶境活動而感染...還可以申請國賠...

因為法條規定得很明白..我們有疫情指揮中心...必須要依指揮官的指示來辦理

而且第一段寫得很明白..關於傳染病發生有發生之虞時視實際需要..做管制....

結果疫情指揮中心並無動作...如果發生疫情感染..受害民眾可以要求國賠..
cross R wrote:
顏董真的很會操作把球(恕刪)


請問一下,有説不行辦嗎?
你們繼續亂吧
愈亂人民好感度只會更低
反正大家都知道01就是一群帳號在唯恐台灣天下大亂而已⋯⋯

顏董本來就是在設局給衛福部跳,扯什麼防疫專業? 衛福部防疫專業意見就是建議不要了,你鎮瀾宮才是辦廟會專業好嗎、辦不辦你們自己該承擔。
現在疫情根本還沒失控到需要政府公權力制定的時候,憑什麼要政府禁止集會活動?更何況是民間活動與商業活動,球賽、演唱會該不該辦?有沒有人要去?何時該延期該停止現階段本來就應該由主辦單位自行決定。
況且顏董自己也更改了遶境活動的流程、減少了項目,表示自己心知肚明會有疫情風險,然後又要政府擔責任⋯⋯打臉自己不是嗎
😑
cross R wrote:
顏董真的很會操作
把...(恕刪)


那要政府幹嘛?

立法是假的嗎?

rt442 wrote:
https://youtu...(恕刪)

那個國家的這個黨的雙重標準,又不是一天兩天了,對了,桃園媽祖正在遶境喔。
cross R wrote:
你們繼續亂吧
愈亂人...(恕刪)


都看的出來阿標在政治操作阿

一個掛名的進香總領隊而已
連走不走都不能決定

我看這種走出去也會被8+9看不起
難怪上次差點被K到
江山輩有才人出,一代新人葬舊人
cross R wrote:
顏董真的很會操作把球(恕刪)


要等洞判斷...帶風向的出來帶風向...
時鐘才會轉...

這款政府.. 還能幹啥事情..以後都交給人民吧
cross R wrote:
你們繼續亂吧愈亂人民(恕刪)


以後每給民間活動都叫政府決定要不要辦就好了
algerno2 wrote:
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
...(恕刪)


原來早有法源。
中央開設疫情指揮中心其間.....
欺負我沒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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