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包817 wrote:新北防新冠肺炎 高中(恕刪) 口罩配給實名制地方縣市提前以準社區感染因應一級防疫指揮開設呼籲社區感染防疫演練美日歐邊境管制升級呼籲高中生6月前禁止出國還有很多其實都是從基層千拜託萬叮嚀中央才開始動的反映慢半拍還好意思歌功頌德超前部署...
huang635555 wrote:民進黨超前漏氣送中國一百萬口罩很多嗎? 這句話卡住台灣無法直接出口美日口罩,其實澳洲也卡住了,但是用目前還不需要的"酒精"(台灣存量夠)交換不織布,讓澳洲自己生產口罩不過,相信這個政府及這個黨總是會編出一個說法的,但就算不什麼都不編,"用反對的人就是韓粉,輸不起,舔中,......"這個萬用理由也可以的
https://tw.news.yahoo.com/侯友宜禁止師生出國-律師-憑什麼-050032000.html侯友宜禁止師生出國 律師:憑什麼?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在國際肆虐,昨日台灣新增6例「境外移入」的確診案例,其中一名北部男是高中生,讓不少學校紛紛警戒,今(16)日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早已經告訴了我們所有的學校,所有學校的師生採取更嚴格的標準,在六月底開學這段時間,師生原則上都不准出國,那除了有例外,例外一定要簽奉核定才可以。對此,律師林智群質疑,「有沒有法律依據?你憑什麼?」林智群指出,侯友宜這個宣布看起來很有魄力,目的是針對防疫,是好的,但適法性其實有問題,行政法處理的是政府跟人民的關係,因為政府權力很大,因為政府權力來自人民,所以任何作為,不管目的是否正確,我們還是要確認幾件事情:第一,有沒有法律依據?(你憑什麼?)第二,「行政措施」跟「目的」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他分析,如果用上面順序處理這個事情,首先,地方政府可不可以這樣做?有沒有法律依據?即使有自治條例授權市政府這樣做,要求新北市師生不能出國,但限制這麼多人出國,是「自治條例」位階可以處理的嗎?根據憲法第23條規定,限制人民權利,只能用「法律」位階,自治條例是不行的,那市政府做這樣宣告,其實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那如果沒有法律依據,就不用討論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的問題了。林智群說,他很肯定侯友宜這個作為,因為確實對防疫有幫助,不過法律人關心的是,政府作為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只看結論,可能會覺得他故意唱反調,其實不是,限制誰出境這件事情應該是中央防疫中心才有這個權力,它來宣布比較適合,不過現行法律的文字過於模糊,當然是給行政部門彈性,不過相對的就是讓行政部門取得一個空白支票,可以發布一堆限制人民權利的措施,當然在現在「防疫高於一切」的氛圍下,人民都會支持,不過法律人關心的,永遠是「國家權力」節制的問題。結果桃園跟進了這位綠師也太搞笑
侯友宜做這樣的決定必須要說出法律依據 而且這過於急促毫無緩衝 雖說暑假前學生出國需求少但在做決策之前為何不能先把考慮事項先向人民揭示? 讓人民先有決策前準備 這種從發布日起實施的決策是會對人民產生困擾的 至於那些雙標綠 就可以不用出來獻醜露乖自取其辱 你們早就失去了對政策評論的力量 只剩下跪舔民進黨還可以
菜包817 wrote:新北防新冠肺炎 高中(恕刪) 我前幾天晚上出去吃飯,才聽到「漢草」像高中大學的,說一家人要去日本玩,應該是還沒規劃好,因為還問了朋友要不要一起去,朋友還答應了,但這些人是台北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