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6688 wrote:那為什麼要騙是 叔姪(恕刪) 關於這一段 我真的也搞不清。一般說 叔姪也就是廣義的長輩與晚輩的意思。應該是觀光局中心主任與年輕人有認識(他父親是主秘),案269在觀光局駐桃園機場的旅服中心 自稱工作十年 說不認識這位年輕人我是懷疑的。一說 這位年輕人是在菲國上班的 那這樣進出桃園機場應該頻繁。
b700543 wrote:人死為大, 總不能逼死人吧,台灣這種觀念的很多. (恕刪) 法律之前沒有"Happy Hours"!大家都說 新加坡能 為何我們不能!私菸案也是私相授受的惡習,這件事也是!若他是僱員,如此不適任的僱員還要年年雇用?拿我們納稅的錢去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