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到底釣魚台什麼時候屬於台灣??

橫空出世 wrote:
不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而且替共匪打工的奴隶




共匪的格力冷氣涼嗎 , 小米手機好用嗎 ?
看1971中華民國外交部的聲明就清楚了對嗎?

宜蘭縣政府在 2012/4/17 的聲明說「釣魚台群島於民國93年1月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屬頭城鎮大溪里,地籍測量與土地登記包括釣魚台、赤尾嶼、黃尾嶼、北小島、黃小島共5個島嶼,總面積612.18公頃」。

 

也就是中華民國在2004年才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

以前蔣政權時代的教科書都是把釣魚台列為琉球

 

這就是石油的威力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IDF302 wrote:
有哪個能拿出台灣在1970...(恕刪)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C641B6979A7897C0&sms=60ECE8A8F0DB165D&s=F2FA00BAE6D1EBD5

中華民國外交部關於琉球群島與釣魚臺列嶼問題的聲明

中華民國政府近年來對於琉球群島之地位問題,一向深為關切,並一再將其對於此項問題之意見及其對於有關亞太區域安全問題之顧慮,促請關係國家政府注意。

茲獲悉美國政府與日本政府即將簽署移交琉球群島之正式文書,甚至將中華民國享有領土主權之釣魚臺列嶼亦包括在內,中華民國政府必須再度將其立場鄭重昭告於全世界:

(1) 關於琉球群島:中、美、英等主要盟國曾於一九四三年聯合發表開羅宣言,並於一九四五年發表波茨坦宣言規定開羅宣言之條款應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應僅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以及主要盟國所決定之其他小島。故琉球群島之未來地位,顯然應由主要盟國予以決定。

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所簽訂之金山對日和約,即係以上述兩宣言之內容要旨為根據,依照該和約第三條之內容,對琉球之法律地位及其將來之處理已作明確之規定。中華民國對於琉球最後處置之一貫立場為:應由有關盟國依照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予以協商決定。此項立場素為美國政府所熟知,中華民國為對日作戰主要盟國之一,自應參加該項協商。而美國未經此項協商,遽爾將琉球交還日本,中華民國至為不滿。

(2) 關於釣魚臺列嶼:中華民國政府對於美國擬將釣魚臺列嶼隨同琉球群島一併移交之聲明,尤感驚愕。

該列嶼係附屬臺灣省,構成中華民國領土之一部分,基於地理地位、地質構造、歷史聯繫以及臺灣省居民長期繼續使用之理由,已與中華民國密切相連,中華民國政府根據其保衛國土之神聖義務在任何情形之下絕不能放棄尺寸領土之主權。因之,中華民國政府曾不斷通知美國政府及日本政府,認為該列嶼基於歷史、地理、使用及法理之理由,其為中華民國之領土,不容置疑,故應於美國結束管理時交還中華民國。現美國逕將該列嶼之行政權與琉球群島一併交予日本,中華民國政府認為絕對不能接受,且認為此項美日間之移轉絕不能影響中華民國對該列嶼之主權主張,故堅決加以反對,中華民國政府仍切盼關係國家尊重我對該列嶼之主權,應即採取合理合法之措置,以免導致亞太地區嚴重之後果。

就要承認中華民國才有

所以很多想台獨的政治人物不敢講對嗎?
29x5x5x2 wrote:
宜蘭縣政府在 2012/4/17 的聲明說「釣魚台群島於民國93年1月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屬頭城鎮大溪里,地籍測量與土地登記包括釣魚台、赤尾嶼、黃尾嶼、北小島、黃小島共5個島嶼,總面積612.18公頃」


宜蘭縣政府.............................

jeel54321 wrote:


因為 1970 ...(恕刪)

美國早就盤算台灣注定會被中國統一

趁勢把釣魚台給日本

避免赤禍擴散
東沙,南沙,澎湖,金門,馬祖,小琉球,綠島,蘭嶼都在歷史上屬於"台灣"嗎?要不要全丟掉算了?

賣國賊還要裝理性?
就算為了石油吧!為了國家利益沒關係也要創造關係!美國爸爸不是一直身體力行示範給你們看了?
照你們這些失敗主義者的態度,如果要靠你們跟老共見真章,台灣不知道被賣到哪裡去了!

本來想跟你講太平洋沒加蓋滾回日本去,但想到日本祖國現在驗到台灣有病,可能不會歡迎你入境。就留著下次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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