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cs wrote:陳時中說,若有熱心團體提供管道給他們,直接是一個原廠的授權證明,那他們就會一起來談這件事情,看要怎樣接續行政作為,強調原則上仍是由中央和原廠來簽約採購,因為疫苗畢竟是要打進身體裡面的,相關的安全有效性必須受到一定程度的監督與控管。 典型行政程序殺人...你把流程弄清楚,讓捐贈人去簽約就好....難道你的程序比這些疫苗出口美國,歐盟還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