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拿物品出來作勢想毆人
被害者提出感覺到心生畏懼
基本上也是有問題啊
再來這是單方面虐3打1
稱不上釘孤枝

瑪莎拉蒂3煞都小開 25歲富少認1人動手!2人觀看
這位瑪莎惡少說兩人沒動手
也就是這惡少很有膽子想扛下所有責任
但1:19秒有一個穿黑衣服的男子推宋姓三寶大學生
完全睜眼說瞎話
宋姓三寶大學生也沒同意要釘孤枝只是單方面被痛毆罷了
我完全不認為他父母出面道歉有什麼用
因為早就有毆打前科紀錄
反而變本加厲也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也就是必定有下一次
就算這次放過這三人必定有下一次毆打事件
另外100多萬買瑪莎果然也被我料到是外匯瑪莎
因為ghibli 二手價真的跟外匯C300二手價有的比
因為外匯車頭燈會有一片很明顯的橘色反光片
而他的車剛好拍攝角度那一塊是反光的
總代理是沒那一塊在拍攝應該不容易反光
可是新聞拍的那台卻有反光
30公分 wrote:
瑪莎惡少打同袍 談和(恕刪)


好誇張的父子擋
建議受害大學生的家屬...

如果經濟允許...

務必讓這案子的官司不斷纏訟下去...

這樣重大傷害案件歷經三審...

少說要5年時間...

就算最終只判個2~3年...

但不斷讓加害者跑法院...

絕對會讓加害方心理壓力沉重!

沒被關過的富家子弟...

就是怕被關!

判刑確立出來之前...

心情壓力比坐牢還痛苦是常態...

我支持受害家屬告到底!

不要跟這樣泯滅良心的人渣和解妥協!
看不慣01
先關的一星期後再看看兇不兇
謝小煦 wrote:
如果他們真是釘孤枝,男大生被打成這樣有犯法嗎?畢竟也有可能是對方被打成這樣


我以前常跟學生(高中)說~只有小學生才會說:是他先罵我我才會打他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無敵娘娘槍
通常是要小明到小華耳邊偷偷以旁人聽不到的聲音罵三字經.然後小華打了小明有小瘀青.小明再提告小華傷害和公然侮辱.
無敵娘娘槍
如果我有學生,我應該會告訴他雖然不要害人,但是社會很黑暗喔
無敵娘娘槍 wrote:
如果真的是純釘孤枝,(恕刪)


請問刑法民法六法全書,哪一條寫到釘孤枝的定義?

請不要教壞小孩啊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無敵娘娘槍
並沒有,我的意思是在自我放棄法益保護下,原則上不能去主張侵害法益的問題,但是各種法益保護並非全由當事人界定.它有不同的界定與保護界限.實際情況當然不一定.
釘孤枝只有在運動會拳擊場或空手道場上公開演示才會合法,其他怎會有合法的可能,可能兩人都要抓去關。
釘孤枝(雙方同意互毆),在法律上視為雙方互相法益侵害之承諾即阻卻構成要件同意及阻卻違法性承諾之問題。
粗略可以分成下列二種法益侵害來探討:
1.對於生命法益侵害之承諾。(非有效之承諾)
2.對於身體、健康法益侵害之承諾。(有可能阻卻違法,但限於輕傷,重傷仍構成犯罪)
另外雙方同意互毆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學說、實務均認為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以上淺見,提供參考。
Shuuta
樓上[+1]~[沒有不敬的意思][沒有不敬的意思][沒有不敬的意思]
1589
什麼,看不懂?直接跳過看下一樓,就好了。
瑪莎惡少母下跪求諒解 卻突噴「這一句話」!網傻眼:難怪小孩如此惡劣


瑪莎拉蒂富少張敦量的父親今日代兒子出面鞠躬道歉,母親則是在醫院外頭下跪。但媽媽在受訪時,被問到兒子如何會如此暴戾,她竟然回「年輕人就是這樣!」,引發網友熱議!








以為每個年輕人都是這樣嗎
無敵娘娘槍 wrote:
如果真的是純釘孤枝,...只是重傷法律有特別定義,若不符合,都不算...

例如打成腦震盪,住院好幾天,這種原則上都不算..
(恕刪)

那要如何 算重傷罪呢,比如
打到 失憶,還是 打到 部分腦袋神經受損,但醫生說經由復健修復
1589
重傷刑法定義,請參考刑法第10條第4項規定。
藉此問另一個問題:
如果擦撞後,看到對方掏出武器下車叫囂,
當事人心生畏懼,開車逃離。

這樣會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menglingli
不用管會不會構成肇逃,生命重要
Shuuta
會不會構成肇事逃逸,要看對方有沒有人死傷;刑法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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