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警察要好好的辦已經危害總統的安危了這不是危害公眾 而是危害總統了大家都知道 對岸打過來的條件就是總統背骨中華民國去搞台灣國所以說要背骨的拿來忌旗那不就是箭指總統把文拿去給總統府讓總統醒醒震怒也不為過了
奸20戰雞 wrote:你真的太誇張了,背骨(恕刪) 那700告人就不誇張?他是質疑他就告了,最愛濫訴的傻綠班講別人誇張?雞你接這份工作就該想到會被告啊,不然傻綠班的雇主應該有很多律師,找一個統一處理啊。
奸20戰雞 wrote:還有為什麼這次員警會(恕刪) 三立~總統府~連"妨礙名譽"~"毀謗"這小事都告了我這"事關大眾"為什麼不能告?01上講話要小心事關大眾~無需我害怕~無需我證明~只要符合要件就會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