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 權力本來就是我的,我喬什麼?我的東西我還喬?

過期無效 wrote:
可是與事實不符就當他(恕刪)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 21 條
警察職務之遴任權限,劃分如左:
一、警監職務,由內政部遴任或報請行政院遴任。
二、警正、警佐職務,由內政部遴任或交由直轄市政府遴任。

人事權是行政院的吧?所以警政署長會有報請行政院核定。

如果人事權是內政部應該是就不用報請行政院核定吧?
Yoshide
民進黨三大雷包:黑龍 肥菊 姑婆勇
歐,官啊
何患無 wrote:
人事權是行政院的吧?所以警政署長會有報請行政院核定。

如果人事權是內政部應該是就不用報請行政院核定吧?

他有 "或" 字,應該就是可以 A 或 B 的概念。

不過不管是由哪個單位核定,權力應該是綁在該單位上,應該只有西台灣或俄羅斯才會把權力綁在個人身上吧?
budinx wrote:
他有 "或" 字,應...(恕刪)

基本上啦~就法律定義~是歸內政部主管沒錯
但是~這歷年來~因為有過失而下台負責的人
多數都是警政人員下台負責~所以~該說誰該主管人事這塊
應該要明定~才不會混淆
budinx wrote:
https://ww...(恕刪)


在野都說自己未來是公僕,執政各個都是土皇帝
ppl2012 wrote:
基本上啦~就法律定義~是歸內政部主管沒錯

政府部門有些名義上的上下單位
可是實際上人事任命卻不是這樣
國防和外交是總統在管
可是以上兩個部會在行政院下
名義上院長是上級長官
院長管得動或可以撤換國防部長或外交部長嗎?
法務部也有這樣的狀況
檢察總長是總統提名
卻是法務部長的下屬
當年黃世銘總長洩密案
監聽到法務部長疑似介入
他越級跑去向總統報告,而不是先跟行政院長報告

如果內政部長真有權力可以做到
當年他跟陳家欽有這麼大的心結
還要移送法務部
為何不直接換掉他?
官場倫理,弄到這麼難看
二人必有一個是錯的
移送警政署長到法務部調查,這是天大的事
最後理應有一人要離開
警政署長有沒有違法,也沒有查下去,不了了之
那就表示部長出錯
可笑的是,二人當沒事發生繼續留在位置上
奇怪到極點
據說二人各自有很硬的後台
相爭的結果,雙方都挺得住,所以不用走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1&SerialNo=148347

內幕】陳家欽「跟徐國勇比氣長」閃退 狂爆料反被抖大開「陳家軍直升機」

前警政署長陳家欽6月30日提前退休,臨去秋波重錘內政部長徐國勇,指長官介入警政人事,更以警政委員陳耀南升遷案人事,直指他從縣市警局長直升總隊長不符體制,但陳家欽的諸多說法卻引來多位資深警界人士的訕笑,直指陳家欽退休前還不忘插手7月的新一波高階警官人事,其中他向內政部長徐國勇力推警政委員廖宗山接任刑事局長遭拒,
廖宗山正是由陳家欽從嘉義縣警察局長直升保三總隊長,一年後於今年1月升任三線三星的警政委員,半年後被力薦接刑事局長,更被警界視為搭上升官直升機的「陳家軍」一員。


無怪乎熟知內情的警界高層笑說,陳家欽任署長後警界人事紊亂史上之最,如今反控徐國勇破壞警界升遷制度,真是「一隻手指指著別人時,忘記了另外4隻手指正指著自己!」

陳家欽還找內政部長徐國勇「談人事」,黨政知情人士透露,陳家欽向徐國勇表示,明年才退休的刑事局長黃嘉祿打算要提前退休,他主張由刑事出身的警政委員廖宗山接任刑事局長。
徐國勇不解黃嘉祿怎麼會突然想提前退休,遂把黃嘉祿找來親自詢問,才知道原來是陳家欽要黃轉任警政署副署長,7月起由廖宗山來接任刑事局長,黃嘉祿迫不得已才想提前退休。
知悉內情後,徐國勇氣得找陳家欽來,當面大罵他「欺下瞞上」,要逼退下屬,直接拒絕了陳家欽提出的廖宗山任刑事局長的升遷人事,要黃嘉祿留在刑事局長原位好好做下去。


警界知情人士更指出,其實陳家欽任職警政署長4年9個月中,爭議升遷人事不斷,警界盛傳他「用人惟欽」,陳家軍都是搭著「陳家欽號」直升機升官扶搖而上。
之前最爭議的當屬陳家欽愛將、署長核心幕僚張博鈞,明明犯了警界的「酒駕」天條,卻能在3年列管期間2度受署長青睞欽點調職升官,但一次調升引發警界大反彈,警政署只好將陳博鈞的人事調令連夜撤銷;之後又調回高雄市警局任官,結果消息曝光,接連引來高雄市長陳其邁婉拒和行政院長蘇貞昌的制止才作罷。
budinx wrote:
https://ww...(恕刪)
好大大的官威
選舉快到了,
各位有名無權的主人們,
拜託!拜託!
budinx wrote:
https://www(恕刪)


基本上,警察的工作很多是屬於事務官層級,
應該要注意公平與行政中立。

徐大部長這樣的發言是不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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