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小說情節20年........18歲+20=38歲24歲+20年=44歲........以此類推你相信可以交往這麼久然後都不知道房東是誰然後還可以常住20年還不用調漲房租最後是雙方家長這20年沒有見面跟聊天說閒話白白玩了20年都沒迸出一個兒子/女兒想想就好
不管是不是真的,就是個故事,輕鬆一下。01 房地產資訊版這裡,江湖術士,鐵口直斷,還少了嗎 ?可以幫忙編一下結局。三年後,因為房價崩盤,很快來到 1 折價。女主的男友少了女主幫忙付貸款,Hold 不住了,房被法拍,新歡也離他而去。女主男友因為買在高點,法拍所得仍無法清償債務,淪為街友。真不湊巧,女主因緣際會,以 1 折價拍下該屋。某日,光鮮亮麗的女主於住處樓下巧遇衣衫襤褸的前男友,兩人相見,不勝唏噓。不過覆水難收,女主正要趕赴另一個約會,甩下身後暗自垂淚的前男友,快步離去。依本討論區,以魔星大人為首之空空大軍之言論,不難推估出以上結局。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omniyeh wrote:不管是不是真的,就是個故事,輕鬆一下。01 房地產資訊版這裡,江湖術士,鐵口直斷,還少了嗎 ? 對於未知的未來,江湖術士,鐵口直斷,都還能讓人接受,大家都知道信不信在個人,畢竟時間不到永遠沒有對錯。但若編造過往的故事,自己擺明著就知道是在騙人,這跟鐵口直斷完全是兩件事。
jeel54321 wrote:光講法律問題,女方這樣其實是在分攤貸款。不管男方說詞是什麼,女方只是貸款被騙是房租。既然女方是在繳貸款,那她應該可以聲索房屋所有權才對。(恕刪) 婚前財產,然後只是室友關系,附合當地合理的房屋租金,然後也確實居住了有什麼好聲討房屋所有權....那我的房客不是也是在幫我付房貸我以後還要給租客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