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老大870817 wrote:
但是像余正煌方面提出兩人有同樣的引述,余正煌有註記來源林智堅卻沒有之類的問題
你信余的律師鬼扯喔,
哈哈哈~

林智堅碩論的註集中在前36頁,共有72個隨頁註,
你要不要請余的律師算算余的碩論總共有幾個隨文註?
就以外界公開比對過的雷同七頁的其中一頁來比較好了:
林智堅

余正煌

光這一頁,
余自己先玩了一套戲法,
余的律師又補了另一套戲法。
第一,
先講律師的戲法:

有沒有看到藍圈圈的地方?
林智堅碩論在該頁最後一段最後一個句點後面,
明明有一個隨文註號11,
然後在該頁頁底有一則隨頁註11,
余的律師卻完全略去。
所以乍看之下,
余的碩論有好幾個隨文註,
但林的碩論一個註都沒有。
這在之前黃揚明等人的對照圖中就玩過類似招數:

因為黃等人是直接擷碩論掃描檔的圖,
無法拿掉隨文註號11,
但卻把頁底的隨頁註11整個切掉了。
一般沒去找來碩論電子檔仔細比對的人,
因為隨文註號11小小的,看不太到,
即使看到了,也未必知道那就是註號。
第二,
律師和名嘴的把戲比較容易拆穿,
余自己的戲法比較專業一點。
余的碩論這一頁乍看之下有4個隨文註,
比林只有一個隨頁註多,
但首先,
這4個隨文註所包含的資訊量,
比林的隨頁註少太多了,
哪一種註法要費較多的力,應該是一目了然。
其次,
這4個隨文註所提到的文獻,
一個和註前敘述毫無關係,甚至是根本論點相反(楊婉瑩、劉嘉薇,2006:122-123),
一個根本就是不存在(廖益興,2011:33-34)。
像這種內文敘述和註引文獻對不上的情形,
在余論中並不少見,
比方說,余論p.5:

隨文註Earl Babbie(2004:47),
但在余論的參考文獻中卻是:

年份完全不對,
參考文獻是對的,隨文註是錯的。
但這本1998年李美華中譯的時英版第47頁,
完全沒有內文所提到的那段敘述,
甚至是整部中譯本都沒有。
又如余論p.19:

隨文註為Campbel et al., 1960:121,
但余論參考文獻完全沒有這一本:

那為什麼內文會引用這則外文文獻呢?
因為這段文字的真正出處是這裡:

許瓊珠在這篇文章中引註這則外文文獻,
余論把這段文字稍加改寫,把這則外文文獻的註也保留下來。
以上只是幾個比較容易解說的例子,
余論中有問題的隨文註還有不少哩。
所以,
余的律師繼續瞎扯余有註而林沒有註,
最後只會讓更多人注意到林論並非沒有註,
順便挖出余論隨文註的種種問題啦。
這種害慘業主的律師,
到底是在幹嘛啦,
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