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不是靠自覺,而是先表明,一回生兩回熟

我與朋友出遊剛開始都免費搭乘,後來想想對出車的不太公平,也影響出遊的意願,最後是決定每人先交1000元當旅費,由駕駛當出納,不夠時再給,都是以500為單位,多不退少要補,最後剩的就當駕駛打工費或出車的車子折舊費、洗車費。
基本上分攤油錢,只是要駕駛向乘客拿錢,基本上視同營業,非營業車營業視同違規,基本上載親友出遊都要無償,沒有分攤這件事,直接跟乘客收錢就是違規
除非是加油或停車時候乘客主動拿他的信用卡或現金協助繳費,或是以其他布貼方式(例如請喝飲料,請吃一餐),才能合乎法規
.展哥.
依照規定非營業車本來就不能跟乘客收錢,跟乘客收錢視同違規營業
hu4852
營業車不是收油錢是收營業費,收油錢表示沒賺只是攤平哪是營業,邏輯有問題吧
希望有一個口袋夠深又願意載人出遊的朋友
最好連旅費都能一併包辦。
出遊分擔油錢不是應該的嗎?不然就請吃飯

如果連罰單也分擔那更是大器
沒事先嗆明就只能背後偷偷罵了
除非你是合法計程車,不然依照法規你是沒理由要大家分攤油錢,畢竟自用駕駛跟乘客收費就視同違規載客,除非是加油或停車時候乘客主動拿信用卡或拿錢付給加油站或停車場業者(不經過駕駛的手),要不然拿乘客的錢就算違規載客
出遊攤油錢不是正常的嗎
真當免費司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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