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1400萬利息! 蔣萬安拍板北流墊付案

柯早付了?自己連二備都不動,只會要後手動二備的貨色,會幹的只有垃圾事而已。辦正事?門都沒有。
shenomenon1110 wrote:
蔣萬安任內也是拖了7...(恕刪)


首先,這件事是在今年7月份才爆發出來,我查到的新聞都是7/15以後才有相關報導。

其次,柯文哲說今年7月份文化部才回函確認不付錢

“柯文哲昨於臉書po出說明影片,北流工程延宕多年,最後監造費以1.9億元和解,北市必須先向文化部確認,由誰支出。他在卸任前半年就曾發函給文化部,若文化部拒付,市府可用二備金結清,不用留給下任收尾。「誰知道這份公文旅行來來回回長達一年,到今年7月份文化部才正式回文確認不付錢。」”

文化部的回應很直接

文化部強調2018年行政院核定函及代辦協議書即已明確說明「應以核定預算為限」,此爭議早在去年4月及6月就已經獲得調解結果,確認這筆爭議款項屬於北市府的責任,北市府應予以支付廠商,自此若不付款,即產生每月80萬元利息。

文化部指出,北流於2020年風光開幕,北市府卻於2021年提出要求文化部支應履約爭議的「不足經費」,代表北市府也清楚明白1.9億款項超出「核定預算」。再從北市府自行提出的1.9億爭議內容來看,亦可證明是因北市府「自己」不當分包工程、未妥善規劃以致多次變更設計、工程展延所造成,確實完全違反行政院同意新增經費所要求事項,因此所增經費依規定必須由北市府自行承擔。”

姑且不論爭議款是郝龍斌還是柯文哲造成,都是北市府應該承擔大部分責任所以柯文哲才會在去年六月透過協調會跟廠商議定金額以及計息方式。


第三,蔣萬安說柯文哲沒有交接這筆爭議款的細節

“蔣萬安表示,這個案子對市民朋友來說也是利益的損失,因此在上任後就積極跟中央文化部溝通。蔣也透露,當初在與柯市府交接時,並沒有談到這麼細節的部分,而是在上任後才發現有這樣的爭議款尚待處理。”

“媒體追問和柯市府交接時沒談到這筆帳嗎?他回應,文化局告知有列北流幾個案子,但沒有談到細節,到任後才知有此爭議款,去年開始每月支付80萬利息,累積到現在上千萬元,了解後積極與中央溝通,依照協議,北市府認為屬於中央責任,面對問題會和中央溝通,希望得到圓滿解決。”

第四,爆發出這筆爭議款的第一時間,柯文哲沒有否認蔣萬安說沒有交接細節的說法,而是這樣說...

“對此,柯文哲今(20日)受訪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要相信柯文哲「不是歪哥的人」,現在既然中央不願意出錢,那就北市府自己出,事情就解決了。”

第五,有趣的是,柯文哲又說他卸任前已經把錢算好,也跟廠商完成協調...(柯文哲應該是口誤,利息是每月80萬),但是這筆費用利息卻是從去年開始計算....

意思就是,柯文哲卸任前就開始計算利息,柯文哲如果有處理,為何不如同他要求蔣萬安的做法,在自己任內先用第二預備金墊付?


柯文哲解釋,他卸任前有把缺多少錢都算好,也跟廠商完成協調,喊話蔣萬安要相信柯文哲,他不會圖利廠商,如果繼續糾結跟中央討論要補助,每天要面對80萬元利息,既然中央不給補助,坦白講這筆錢從北市府或中央支出,其實都是國家的錢,為這件事情頻繁公文往來。

為這件事頻繁公文往來的卻是柯文哲自己任內....

第六,事實上,根本不應該用第二預備金墊付,所以蔣萬安的做法就是中規中矩的先跟議會報備,並取得議會的同意後,以市府經費墊付,再於113年預算編列額度回補。



“蔣萬安說,墊付經過議會同意通過後,就可以先行支付,避免一直產生每個月80萬的利息,之後再編列113年預算或追加減方式償付,並且向文化部爭取。

蔣萬安說明,墊付不是使用二備金,經過與主計處討論,墊付事先用一筆市府的經費,「但也需要議會同意」,這是目前考慮最快的方式,再用113年預算或追加減預算方式償付,並持續跟文化部爭取。”


你說,柯文哲任內有解決問題!!?

那麼...

為何在他任內就開始計算利息!!?

為何在他任內頻繁的跟文化部公文往來卻不先墊付費用!!?
JasonQ wrote:
首先,這件事是在今年7...(恕刪)


其實就是明知道不會同意但還是要提出意見。

如果柯市府同時向文化部跟市議會爭取預算。然後市議會這邊在文化部未明確回覆時都是白費工作。

市府第一次向文化部要預算,文化部回覆是要多少預算而不是不要付這筆預算。如果當時文化部就回覆不付這筆預算,市府跟廠商協調後就可結清帳款。
多次流標且預算暴增的音樂與圖書中心和北捷南北環段才是大坑

音樂與圖書中心由原本28億到之前的81億
實際完工後不知會再變成多少?

已追加300億還是流標的捷運南、北環段
最後不知會追加到多少
何患無 wrote:
其實就是明知道不會同...(恕刪)


我先說我的看法:

柯文哲說的比做的還多

我在其他討論串就曾經判斷過,去年6月與廠商達成協議後(協調會結論),柯文哲為何沒有送議會報備後先行墊付?

不就是因為去年正在進行直轄市長選舉罷了...

當時如果送議會同步進行墊付與“向文化部據理力爭費用”,勢必成為各候選人的批評重點。


其實,蔣萬安的做法沒有太令人驚艷的創舉,就是中規中矩的依照市府預算運用原則,在尊重議會的情況下並解決廠商貨款問題需求下,同步進行墊付、向文化部爭取支付費用,以及再次跟廠商協商利息費用支出。

柯文哲去年卸任前也可以這樣做,或者是說,我認為去年柯文哲、黃珊珊聯手把這件事做好,而不是發個公文後射後不理,靜靜等待文化部回函以後再解決廠商的需求。

如果這樣做,反而更可以名正言順的把責任丟回去文化部。


這件事,柯文哲持續的硬拗,怪罪文化部,甚至於埋怨蔣萬安不動用第二預備金止血....

卻沒辦法解釋去年開始計息是在他任內發生...
JasonQ wrote:
我先說我的看法:柯文...(恕刪)

蔣萬安一樣是拖7個月直到文化部回函拉!
萬安不知道!他指派的新局長怎麼可能不知道
萬安任內就發2次函向中央要錢了
萬安一句話不知道就撇清責任!真好笑
就各說各話,各自認定!

改變不了什麼的,呵呵呵


等你們進去做了,再來說點什麼!

比圖利廠商,蓋蚊子館、留爛帳、、等事, 究竟,目前還有誰可以win過2大黨?


當初,柯如果擺爛,北流是還在流標的。永遠流不停
等那一天,利益不是人的主要目的,那麼我才會被別人說服....................
shenomenon1110 wrote:
蔣萬安一樣是拖7個月...(恕刪)


你高興這樣解讀,那是你的自由~~

“寵子不孝 寵豬夯灶”

把政客當成兒子在縱容,換來的只是人民的弱勢
shenomenon1110 wrote:
蔣萬安一樣是拖7個月...(恕刪)


你要拿證明出來支持你的看法

嘴炮沒用

發函正式要求回文,要文化部給答案

怎麽會是他知道文化部不同意付錢?

知道不付錢,又怎麽發函要求?

邏輯很怪又自己解釋,不矛盾嗎?
照柯文哲方的說法 ,
原本兩棟都蓋不成 , 中央一直不撥錢 ,
所以他決定先概一棟起來,省利息

現在蔣萬安的作法,可以說是跟著柯文哲的方向繼續執行,
一樣是為了省利息 ,只是還是要念一下前朝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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