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規定,住家違建,列管免拆,啾咪喔!

nicewawa wrote:
陳明文嘉市住家屬既存...(恕刪)


笑死 那之前 柯媽 黃國昌 違建 是在靠背什阿~~

民進黨就是厲害 他能你不能~
就是不願意修法
違建拆除還要公費
每年公費就那些,能夠拆多少?
列冊後到了房子都更都不一定排的到

直接外包,估價免費,限期內不拆就按照估價的費用幫你拆了叫你付錢
覺得貴就自己拆

法規改一改絕對可以做
只是願不願意做而已
nicewawa
還不是地方首長為了選票,不願做而已,個個都在裝睡[睡著]
2bod
樂見修法,但執政黨是民進黨,看來有得等了
法規就後來的

台灣透天跟公寓哪些不違建

都拆一拆再跟建商買新的



如果有那樣的法規

算不算花石綱?
真好

我也會教我兒子在台灣就是要當官

就可以別人不行你可以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