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yasei wrote:說是烏龍。換新竹了,...(恕刪) 不在現場的人,就只能從報導和傳出的消息推測了,但在沒有進一步的佐證下,若把它直接解讀為遮掩事實,個人是認為沒什麼意義。但這裡直接給各位兩個關鍵方向,看網友們想不想得到。(1)會場民眾看走眼不是說不可能,只不過看走眼也能分兩種,把非危險物品看成危險物品,或把危險物品看成一般物品。有沒有什麼東西和筆乍看之下長得很像,但既不是筆,而且比起筆更具危險性?(2)從看出關鍵的角度來說,真正的問題不在究竟造成群眾騷動的源頭當事人,到底是拿筆、拿刀還是其它物品?如果真的是拿筆,當一個拿筆吵架引起群眾恐慌的人都找不出來時,一個拿刀引起恐慌的人,警方就找得到嗎?目前警方仍在設法找出當事人釐清,後續就看人找不找得到?若最終沒結果,就印證了上述的問題確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