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遭砍39刀棄屍 王欣儀淚訴:還要選廢死的立委嗎?

死刑犯被判決死刑,決定的不是法官更不是法治,而是死刑犯掌握在手中的屠刀,當你狠心下手那刻,你就選擇判了自己死刑。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殺人犯自己都不廢死了,卻要我們給他廢死,可笑。
我砲故我在
stollen
中肯
不想廢死(台灣雖然法律上沒廢,但實際上跟廢了沒兩樣),就別投廢死立委

如果選民嘴巴抱怨歸抱怨,最後還是投給這些立委,那就不要怪這社會的律法判決為何如此不公義

因為不知道那還沒話講,但選民在投票前是知道立委對於死刑的立場的,你們想要怎樣的社會,自己決定

就像我反對廢死,所以不投民進黨一樣
stanhui2350
817就是廢死幫兇,還在那裝反廢死的讓人噁心,現在這些人又竄到柯黨去
stollen
[讚][讚][讚]
那個殺她姐姐的殺人犯
是不是又可教化免死
已經出獄在外面自由扒扒走了
pmwang
在國民黨時代,已經處決了。王欣儀的姊姊案件發生於1987年4月,行凶男黃志中1989年5月12日被判死刑定讞,5月24日執行死刑。兇嫌已伏法,不過,對家人來說,卻是永遠的傷痛。希望國三生案可以比照辦理
Cornelius
現場動手殺人的,像鄭捷及本次國中生,應該直接死刑或終生監禁不得保釋;而非現行犯,則是審查證據,畢竟科學已經這麼進步非20世紀,不應該為廢死而廢死,不然台灣還可能會變成全世界旅行殺人犯天堂(像潘曉穎案)
berlinnm wrote:
為什麼有人要廢死,因為江國慶這種被冤殺的,才有人要廢死
你倒是說說看,現在哪個死刑犯跟江國慶一樣被刑求逼供?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zero8899
[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
廢死聯盟連現行犯當場被抓毫無冤判可能的也廢死,不用把廢死講得多有道義。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當殺人犯殺人的時候已經自己選擇死刑了,不是法官的決定。
stollen
[讚]
廢死聯盟應該是爛黨的側翼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一堆爛人(過失殺人不算)~有教化的可能,就要納稅義務人來養牠們~這就是民進黨的正義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bcmpxij wrote:
台灣人是因為自己不是...(恕刪)


廢死聯盟有點笨,沒學到賴清德一招半式。
宣戰
對啊~連假哭也不會~真笨~[^++^]
bcmpxij wrote:
台灣人是因為自己不是...(恕刪)

講來講去廢死的就喜歡拿江國慶說嘴,

那怎麼不想想陳昆明?

當年假如他殺了那對小姐妹後就判死,

後面林姓少婦就不會被用球棒活活打死…
上焉者再無信念,下焉者卑劣滿滿充斥賁張激情。
wow-ouch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Saad Otabi
戴立忍 很綠喔 台獨忠實擁護者喔 他真的痛嗎? 我看他蠻爽的 個人意見
廢死只是站在被告凶手的立場
卻完全忽視原告被害者的立場
完全沒有公理正義
當正義無法伸張時
就是社會亂源的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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