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總統馬克宏宣布解散國會!!跟台灣87%相似.

如果國會改選後、藍白又過半......賴清德辭職如何?
dgame
他不敢吧...光是 賴皮寮 完全不照承諾"信託"就已經失信於民了
法國執政對在野,誰贏誰輸還不一定呢。

我就在這笑民進黨大家公認的龜縮、不敢。
二屆過半 這一屆不過半 就是前二屆做太爛

最好總統是敢解散國會 再選一次 搞不好會過半 但是不是執政黨
hibaird777 wrote:
法國執政黨國會議員再...(恕刪)


在啦
hibaird777 wrote:
法國執政黨國會議員再...(恕刪)


想也知道 Lie 絕對不可能解散國會重選
多個民調都是支持國會改革過半
解散重選了, 藍白合作讓選票集中, 民進黨立委數肯定變少
所以綠側翼只敢喊罷免.
內閣要由國會多數黨來組,才有倒閣重選國會的操作。
現在台灣的內閣是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來組,
內閣被倒,是總統要滾,好嗎?

說真的,台灣這種四不像的首長制到底甚麼時候要改?
賴清德的個性是懦弱無能的...且很容易屈服...

當年跟小英爭奪寶座...當場認輸並同意當副手....

選前是台獨金孫務實的台獨工作者...選後是台獨龜孫...台灣不需要獨立!!!!!

根本毫無骨氣!!!

這種人不可能拚重選的....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所以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然後行政院院長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所以要不要解散立法院是由總統決定,且行政院院長提出辭職,總統再提新的人選既可,就算同一批人,立法院也只能繼續提不信任案而已,這樣只會造成政府空轉,對總統要不要下台,不是立法院可以決定的
nicewawa
中華民國既非總統,亦非內閣的不三不四制度,才是最需要修憲修改的!
sylviashu
所以總統選上了,就算擺爛,人民也沒輒阿
一直提總統不敢的意義??
解散國會的要點,是立法院多數先提出倒閣,總統才有權繼續下一步。
現在不敢的是藍白兩黨好嗎,沒看綠的拼命嗆有種倒閣。
01newbie
在國會佔多數的黨為什麼想解散國會?頭殼壞了嗎?國外要倒閣是因為閣揆是多數黨推的。內閣被倒,國會當然要解散重選,以了解當時的民意。
01newbie
台灣現在內閣是少數黨的。如果走內閣制,根本不會發生這種事。
aries740409 wrote:
一直提總統不敢的意義...(恕刪)


所以民進黨那麼想倒閣幹嘛不自己提

只出張嘴說藍白不敢?

趕快提倒閣邀藍白連署
不要只會出張嘴阿

這可能是民進黨51席這四年唯一可能順自己意過的案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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