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補助款放自己口袋合法但吃像難看

我是投柯文晢的小草之一.
我認為必須要用非常嚴格的眼光去審核柯文哲
因為我要超越藍綠!!
如果我是民眾黨主席.那麼小草們捐的錢應該全部歸入黨內使用
既然叫辦公室那就是黨內辦公室.就是民眾黨產不該用私人名義購入
我對柯文哲還蠻失望的
Fish7yu1967
ajuxi214 當然懂,那就不要投,總比投錯人要好吧? 投錯人害人不利己,這你也懂吧?
ajuxi214
Fish7yu1967 柯文哲害到你?你有捐錢?
ajuxi214 wrote:
我是投柯文晢的小草之...(恕刪)

在假老二組黨的時侯就放棄他了
無黨的時侯還能高談闊論,現在
看他被自己搞出來的人設打臉
不勝唏噓
柯買4300萬辦公室租給「先發興業」 
藍綠都是垃圾,
只是,現在的柯p像是發臭的餿水。
ajuxi214
01newbie 會有其他違法的放心. 11萬元新竹市長都可以判七年了
i hung
圖利他人不管有沒有對價都有罪,今天牽線的應曉葳都收壓了,接下來就是蓋章的市長
隨便講講 wrote:
選舉補助款顧名思義是...(恕刪)

蔡英文也是個人和家族有錢。但還沒執政時他選總統還不是出來募款也沒用自己的錢選。
選舉輔助款也是匯入基金會只是沒放自己口袋比較難看而已。
民進黨還沒執政時那幾任黨主席就是太笨太老實花自己錢選舉結果財産少一半以上。
所以後來大家才都不敢做黨主席才輪到蔡英文。
old_hsiao
選前喊超越藍綠,選後教徒護航比肩詐騙黨。[打氣]
ajuxi214
蔡英文選舉時大力贊助錢和人力的是李登輝.
ajuxi214 wrote:
我是投柯文晢的小草之...(恕刪)


柯的作法合法但吃像難看。
選舉找公關公司不如自己開公司賺。
租商辦做辦公室給別人賺不如自己買一間在和自己租自己賺。
民進黨的綠能和買雞蛋不也是這樣。
自己人開公司然後接政府標案。
茶太 wrote:
柯的作法合法但吃像難...(恕刪)



噁心
早餐一塊錢
拜託!歷史都不懂,至少放連勝文爺爺的頭像吧
茶太 wrote:
柯的作法合法但吃像難看

茶太 wrote:
民進黨的綠能和買雞蛋不也是這樣。
自己人開公司然後接政府標案。

一樣合法但吃像難看阿,
那給不給調查呢?
ajuxi214
查一下好了


13分鐘哪一小段
Ractopamine wrote:
如果屬於選舉人個人所有

那他要做什麼

只要合法,好像我們管不了

你的錢,你要買手搖飲,誰有權阻止?

下面第41條的精神,很明顯這筆補助款是屬於政黨不屬於個人
所以侯和韓二人都說補助款全數捐回黨
當然,柯文哲要耍賴,可以這樣說,自己是黨主席及候選人
黨領取補助款後,他身為黨主席可以決定把補助款如何分配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
過期無效 wrote:
下面第41條的精神,...(恕刪)

黨就是我,我就是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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