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強調...【中華民國 沒有 圖利罪】............別讓人給欺負了

Amiwji wrote:
就像"應注意而未注意"

對!這次的事件讓我想到的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請問法官怎知我沒注意?
我明明有注意但就是沒辦法看到那麼廣或根本無法避開,
只要法官"認為"可以注意避開,你也只能吞下去。
jcatalysis
所以有抗告、上訴的機制
酷里斯帝 wrote:
對!這次的事件讓我想...(恕刪)


柯文哲任內的法務局是....?

給的建議是...?

柯文哲可以不理會法務局的提醒....這是?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樓主
你覺得「因而獲得利益者」這句話的主詞是誰?
1. 自己
2. 其他私人
3. 自己或其他私人
三選一
Dr.Corgi
唉,法條不是這樣看的,你就困在自己圈圈裡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不回了,無救
jcatalysis
哥你真逗,行賄罪是另一條,我又沒貼[謝謝指教]
JasonQ wrote:
柯文哲任內的法務局是....?

任次 姓名 就任時間 備註
1 蔡立文 2012年9月18日
2 楊芳玲 2014年12月25日 姚立明妻子
3 袁秀慧 2016年10月25日
4 連堂凱 2022年12月25日 現任

新聞有報,當時法務局告知:有問題

北市法務局在110年3月18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指出,依照「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規定,其職掌似不包含創設容積獎勵制度,但是有建議的權力。

劉姓委員也質疑,此案不是都市更新案件,法源不宜引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是由都市設計審議核給,申請單位應以都市設計審議面向檢視是否符合都市設計審議標準。徐姓委員等多位委員也質疑,京華城案不是都市更新地區,容積獎勵項目的適法性宜再釐清。

委員中包括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的女兒宋鎮邁,她也在109年12月24日北市都委會第775次會議上提出質疑,指這個案子若能往前推動,市府及都委會都樂見其成,但她也同意有委員提醒的,針對此案不能適用北市土管條例、更新條例、危老條例,而另要放寬容積獎勵項目的理由,申請單位應提出更充分的說明。
Dr.Corgi
那你就繼續相信你的主席吧! 會議都有錄音跟會議記錄
jcatalysis
法的種類很多,謝謝提醒
jcatalysis wrote:
有人說
沒拿好處叫做圖利
有拿好處叫做貪污
別讓人給慫了
自己好好讀法條(要讀書要讀書拚命讀書)

跟這幫人在同個島上就要有覺悟
他們知法玩法咱們的小日子的確不容易
能閃就閃
實在看不下去哥才講的蛤


法條可以這樣解釋 ?

大法官怎不提名您呢 ?

京華城案怎麼沒人獲利 ?

威京集團就獲利啦

還是您很天真的以為只有公務員獲利才犯罪 ?

公務員明知違法還讓他人獲利 ---> 這樣也犯罪好嗎 !?
aries740409
建議了解一下政府採購的主要作用,最常見就公開招標
朝桐光
是"準用" 不是"准用" 這個差異很大好嗎
依法定程序哪來的圖利?
主觀犯意在哪?
塔綠班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只要有圖利行為,

要找對價的貪污證據還會難嗎?

到陶朱隱園喝罐啤酒沒付錢都可能會有麻煩了,

在台灣要主張只圖利沒貪污?

太難了吧⋯⋯

又不是聖人在慈善事業~

jcatalysis wrote:
刑法第131條公務員...(恕刪)
tzechiny
高虹安那點小錢都能當證據了,可千萬別小看我國司法啊⋯⋯
qinin
目前沒有實質證據證明柯有貪污,柯目前也沒有任何如媒體講的不法金流
JasonQ wrote:
柯文哲任內的法務局是...(恕刪)


印象中柯屁有便簽提醒"公務員不坐牢"?
一般解讀是提醒"不要違法",
也許法官解讀成"不要被發現違法"吧? XD
crazydiamondc
那張便條根本就是笑話~~ 給綠粉造句用的
sonadora
其實我昨天很想回那篇文。要來比文字獄。檢:你寫你的原則是公務員不坐牢的意思是?柯:就提醒員工不要違法。檢:所以你明知道這樣做公務員有可能違法,是吧? 「明知違法」成立!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
https://www.mac.gov.tw/CSETHICS/News_Content.aspx?n=6BAA8C03A1B6FFC5&sms=634A639F6F599B63&s=79FE25F3F2A29CAC
去了解一下
因而獲取利益的法律意涵吧。並不是收賄喔。
指的是被圖利的對象有真的獲取到利益。(京華城確實有獲取到容積率增加的利益)

未來的攻防爭點在於有沒有明知違背法令這點
都市計畫法24條適用與否是都委會開會決定的結果

如果真的成立圖利罪,具公務員資格的都委會委員通通要抓起來關喔!
隨便講講
容積獎勵本身就是利益。不需要等到買賣或蓋房子。
朝桐光
容積獎勵是有條件提出申請且需要繳保證金未來達不到申請條件,保證金是不會返還的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這段話是連在一起看的、圖利他人給予方便也是違法。
最強藍光
難怪很多民眾都罵公務員不通情理~ 原來是怕被告圖利罪啊
jcatalysis
斷章取義,當然與整條法一起參照的意義不相同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