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看看 wrote:也許 台灣只需要一間...(恕刪) 水、電都是戰略物資,台灣都是由一家國營獨佔,其他的統一由台電、台水收購後,再統一分配出去。如果允許民營電廠自產自售,那北北基桃可能會搞合資自建核電廠,連總統都要看這幾縣市的臉色,這是萬萬不行的。但這也引出一個有趣的題目:既然台灣對核電態度分歧,何不考慮由各縣市首長,自行建立電廠自電自受 ? 或是將決定權交給核電廠的當地縣市公投 ?
電價最便宜跟最貴的差五倍你知道嗎?? 政府話術欺民,說民生用電沒漲… 你就信了?? 330度以下叫台電賠錢賣,以滿足其政治需求。但不提超過330度的部份,其電價是等比級數的跳!!! 光電一度近八元的收,然後售電均價不到四塊;台電虧損、百姓唉唉叫;誰獲利? 請各位用腦想一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