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羅155 wrote:第一,有重大錯誤的謝宜容記兩大過並送懲戒,最嚴厲處分將是免職,未來不得再任公務員;第二,勞發署長在整起事件中也有督導不周責任,也會記一大過,並調離主管現職,另兩位分屬長與秘書室主任併案處理。 奇怪 昨天不是說不能免職?今天又能了?昨天還要等監察院調查今天 自己就完成調查?那釋憲說了 監察院調查期間政院(行政調查)應該停止 要跟監委政治協商後才能進行現在是有照這樣的程序嗎?講白了就是炸鍋 撐不住才不護航那麼原來護航的是不是也該檢討一下 為啥會護航哩?-----要不是那些原來護航的申訴管道暢通會搞到人家自殺嗎?
勞動部從部長開始就長期霸凌各界人士。之前開薪資座談時某勞動部長也說過:就算資方代表不參與也無所謂,基本工資同樣要漲。這群人從上到下都非常跋扈,完全無視其他人的聲音。只是沒想到這次是連自己公部門的人也受害。勞動部這個單位最好是整個裁掉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