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命運大不同! 鄭文燦檢未抗告 柯文哲交保速撤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遭起訴後,桃園地院裁定2800萬元交保,桃檢稱研議提抗告,但未提抗告,鄭文燦交保確定。桃院綜合考量鄭文燦涉案情節、逃亡之可能性、侵害法益之程度,及被告家庭經濟狀況等情,並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等情。桃院合議庭評議結果,認現階段命鄭文燦2800萬元具保,並予以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禁止對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應足對被告產生相當之拘束力,以達確保本案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進行之目的,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而無羈押之必要性。 是因為太子向清德宗保證不篡位了嗎?
wrq0049 wrote: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遭起訴後,桃園地院裁定2800萬元交保,桃檢稱研議提抗告,但未提抗告,鄭文燦交保確定。 雙標啊鄭文燦家搜出大量現金 ... 還被檢方監聽證據確鑿 ... 不用羈押?
那如果地院重判 ,提高交保金 ,但最後以沒錢收場 ,柯文哲續押,之後呢?? 目前尚查無金流...等待開庭嗎?還是鏡檢繼續提供證據?其實要不要考慮就說沒錢繼續押就好,照時間看也應該要開庭了 ,再押應該也不會太久
高院給的駁回理由都很空泛司法院要不要給個標準啊?多重的罪 要用多少錢交保要交保要用何種方式確保不會棄保嫌疑人要提何種方式保證不串供總不能沒有標準 然後話都是高院再講高院說會棄保就棄保 會串供就串供啊不然就高院自為裁定 不要再發會下級法院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