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條例3/31出委員會,協商期間,4/7有一個「審查會通過」版(院總第20號審查報告第11010735號),有興趣的可以去查一下。這個版本,包含吵得很兇的3/23「總統直選」、5/19「白色恐怖」、5/24「婚姻平權」,最後沒放假的三天。後來民進黨在4/18撤案,由牛煦庭主持協商,內政部及民進黨的態度是反對立法,所以沒有再提修正,當天協商也沒有結論,只是把全案送報院會。5/9表決當天,如果照原案通過,那麼最少這三個紀念日就會通過,但是藍白提出「再修正動議」,把三個紀念日刪掉,「再修正動議」先表決,通過了。所以我們都誤會民進黨了,他們想再讓我們多三天假,竟然過你們的,沒過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