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三讀‼️不法關說,可關5年‼️‼️

akioharuno wrote:
就是不會多刑期才跑,有個人消失24天後回來還不是不痛不癢?


噗疵

有多刑期

下次就不回來了


spin5678 wrote:
立法院今天三...(恕刪)


唯一敗點...

沒有溯及既往 
Yuan左撇子 wrote:

這分明就是賈不妙條款嘛,藍白真會弄


..(恕刪)

賈不妙❓
超像欸
知道這個名字的…..
有點年紀囉
關說與關心差一個字,如何解釋全看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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