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超徵不是溢繳!溢繳:...(恕刪) 照你說的,之前發幾倍卷的,都不夠格當官之前超徵的怎麼不見,無法普發? 先吐出來吧! 這些還真不夠格當官7/26一定投反對,追出「超徵」消失的金額
Harvey norman wrote:超徵不是溢繳!溢繳:...(恕刪) 你在偷換概念,把「超徵」包裝成一種正面好事 雖然超徵「在技術上合法」,但這不表示它就是財政上的好政策結果。重點在於:年年超徵代表預算編列不準確、行政效率不彰、也讓立法院難以有效監督支出。如果每年都「估少、收多」,那不是景氣好,是預算編列「故意保守」,以利政府日後追加預算不需事前審查。合法 ≠ 合理 ≠ 沒問題 大家批評的是 政府預算失衡 + 錢的用途不公開不合理,不是否認超徵的合法性。你在模糊「預算審查」與「預算細節透明度」的差異 「特別預算也有送立法院審啊!」這是真的,但問題是:特別預算常常是「大框架」審查,細節放在行政院自訂的「執行計畫」中;執行細節、流向單位、實際受益對象不透明或難以監督;特別預算的編列標準浮濫,像《疫後特別預算》就被濫用來補貼台電、編發補助等,根本不是疫情所需。政府送件給立法院 ≠ 立法院有時間/權力逐項把關 如果資訊模糊、時間緊迫,就容易變成「橡皮圖章式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