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黑歷史」多,發生大小事故, 劣跡斑斑的核三,實不值得全民賭命

ebola01 wrote:
一九八五年七月七日核三廠一號機商轉不到一年,即因氣機設計不當,運轉發生劇烈共振,致氣機葉片脫落,引爆氫氣造成大火,停機一年二個月。

這個鍋不該推給台電,這明顯是設計廠商的問題,改正後就正常運作了幾十年。且氫氣用在發電機冷卻上不是核電廠獨有,火力發電廠的發電機也可能會出現類似問題。



ebola01 wrote: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核三廠發生「三一八全黑事件」,345kV高壓線路受鹽霧害影響跳脫,轉以161kV供電,又發生接地故障,喪失所有電源長達二小時八分鐘;斷路器絕緣被打穿,造成電器火災。幸好當時一號機正處於風險較低的「停機」狀態,未釀成核災。


就是因為停機又失去外電才會全黑,如果核三廠不是停機狀態,他自己發的電就可以拿來用,哪裡會全黑?
全黑不是核三廠造成的,且核三廠在全黑狀況下仍然能安全的處置,不正代表核三很安全?


ebola01 wrote: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核三廠啟動變壓器內絕緣層鏽蝕穿孔,水分入侵起火;起火前曾有三次警報,卻未能即時處理,遭監察院糾正。

二○一五年四月廿六日二號機助變壓器絕緣陶瓷套管老舊,造成短路接地故障起火。可知核三廠早在多年前,即因設備老舊,多次起火;好不容易屆齡除役,若冒險延役,事故風險也將隨設備老化而提高。

一九九三年四月一號機過濾器蓋,因扣環材質老化、過濾器堵塞、水鎚震動及設計簡陋不良,脫落導致廢料桶儲存區及水池池水洩漏,五千加侖放射性廢水外流,污染南灣沙灘。一九九七年九月放射性廢液處理系統釋壓模片破裂,未經處理的放射性蒸氣排放附著在屋頂上,再遭沖刷污染雨水排放渠道。一九九四年至二○○一年間,廢料廠房檢整場域水溝多次測得放射性核種。


核三廠那麼大的廠區,運作了幾十年,當然會有些機件故障,有施工意外,但有這些不代表這個電廠不安全。要看這些故障和意外發生後,電廠有沒有充足的應對機制,能控管損害,不至於造成重大影響。

ebola01 wrote:
核三廠長期在廠內減容中心「焚燒」低階核廢料,並曾監測到鍶-90、銫-137等放射性物質,增加國民健康風險,曾遭監察委員田秋堇、趙永清要求檢討。核三若延役,顯將延長國人曝險期間。

不是有放射性核種就會造成健康風險,要看劑量,不能只因為有就否定核三廠。核電廠本來就會釋放少量放射性物質,這是法規所容許的。以文中提到的鍶-90、銫-137來說,台灣早在核電廠運作之前,環境中就已經有鍶-90和銫-137,核電廠運作以後,環境中的鍶-90和銫-137含量並沒有異常的變化,表示核電廠放出的放射性核種不足以改變環境背景值。
哪會
新北人多屏東人少
如果屏東用新北壓力就輕

比投票不就容易多嗎?
每間電廠,其他核電廠
都會有疏失,自然損壞,突發損壞

新聞沒報而已,台電哪間電廠不損壞,設備不壞
你以為美國核電廠都不損壞,都不突然怎樣的嗎
【連結】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將核能事件分成7個等級,較低的1至3級總稱為事件(incidents),較高的4至7級則稱為事故(accidents),無安全顧慮的事件則將為0級(或稱未達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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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連結及文字是核能安全委員會的說明,

樓主有沒有聽過?你自己來看看你提的那些,

在這個分級制度裡都是第幾級?又造成了什麼影響?

不要老是在那靠感覺,靠北都比靠你的感覺可靠!
dgame
沒到疏散程度 都是0級(小事故)
dgame
就我知道 台灣從未發生1級以上(含一級)的事故
ebola01 wrote:核三「黑歷史」多,發...(恕刪)
你這篇文章是典型的「事故羅列恐懼法」,把 40 年來所有事件(包含無安全意義的小異常)全部堆在一起,用「劣跡斑斑」「賭命」等情緒詞包裝,好像核三每天都差點爆炸一樣。事實上,你列的多數事件屬於 INES 0~1 級(無安全意義或輕微異常,而INES 事件等級共分7級,和爐心熔毀風險根本沒關係。

1. 1985 年 7 月 7 日 — 一號機氣機共振、葉片脫落、氫氣大火

  • 性質:發電端(渦輪機)機械事故,非核島設備。
  • INES 分級0 級(偏差,無安全意涵)
  • 安全影響:無放射性外洩,反應爐安全系統正常。
這就像水力發電廠的渦輪葉片損壞,不會影響水壩結構安全,影響的只是發電功能。

2. 2001 年 3 月 18 日 — 「318 全黑事件」

  • 性質:外部電網問題導致全廠停電(Station Blackout),發生時一號機已停機。
  • INES 分級2 級(事件),屬於設備設計缺陷暴露出潛在風險。
  • 安全影響:因反應爐已停機,爐心餘熱低;備援系統未失效,無放射性外洩。
  • 改進:事後全面強化防鹽霧設計、改善電網隔離保護、增設移動式備援電源車。
這就像停車時發現煞車油不足,雖然沒造成事故,但會立刻補油並檢修,之後也加裝了更安全的煞車系統。

3. 2009 年 6 月 12 日 — 啟動變壓器進水起火

  • 性質:發電端變壓器事故,非核島設備。
  • INES 分級0 級(偏差)
  • 安全影響:無放射性外洩,反應爐安全系統未受影響。
就像變電所變壓器失火,不會讓核反應爐熔毀,影響只是電能輸送。

4. 2015 年 4 月 26 日 — 二號機助變壓器套管短路起火

  • 性質:發電端輔助變壓器事故,非核島設備。
  • INES 分級0 級(偏差)
  • 安全影響:無放射性外洩,反應爐安全系統正常。
這就像機場的航廈變壓器壞了,飛機依然能安全降落,影響的是旅客大廳而非飛行安全。

5. 1993 年 4 月 — 廢水池蓋脫落、放射性廢水外洩

  • 性質:低放廢水處理區事故。
  • INES 分級1 級(異常)
  • 安全影響:屬於低放射性廢液外洩,劑量遠低於輻射防護標準,環境與公眾影響輕微。
像醫院放射科藥液容器破裂,雖然要清理,但劑量不足以造成健康危害。

6. 1997 年 9 月 — 廢液釋壓膜破裂,蒸氣污染屋頂雨水排放

  • 性質:低放廢液處理系統異常。
  • INES 分級1 級(異常)
  • 安全影響:短期可控事件,無長期環境危害。
這像化工廠蒸氣閥破裂導致外牆殘留粉塵,清洗即可消除。

7. 廠內焚燒低階核廢料檢測到鍶-90、銫-137

  • 性質:廢料減容處理過程中的放射性檢測結果。
  • INES 分級0~1 級(異常),因為在監測控制範圍內。
  • 安全影響:數值在法規允許範圍內,屬監測到正常工業副產品,無健康危害。
就像醫院燒掉用過的 X 光底片後,煙灰裡檢測到一點點微量輻射物質——量小到對人體沒有實際危害,但依規定還是要記錄並監控。

8. 維修期間的螺栓、異物掉入爐內事件

  • 性質:維修作業管理缺失。
  • INES 分級0~1 級(異常),無放射性外洩。
  • 安全影響:會導致延長檢修期,但不影響公眾安全。
就像車廠維修時扳手掉進引擎,要拆開清理,但車主與行人都不會因此受傷。

故意把「任何事故」都放大包裝成「賭命危機」。

但其實用 INES 國際分級 客觀檢視,核三過去 40 年絕大多數事件都是 0 級(偏差)1 級(異常),僅有一次是 2 級(事件),且已改善。

這些「黑歷史」多半是電廠運維過程中常見的機械、電氣故障,與爐心熔毀或重大核安事故完全不同。

如果用同樣的標準檢視台電火力電廠、再生能源系統,事故數量和停機時間只會更多。
dgame
專家 ~!
[能源議題],在過去綠黨九年的努力下,成功轉變為[能源如何斬斷黑金]議題。
要繼續發展,勢必面對錯綜複雜的私人既得利益關係。
上面版大把等級都列出來了,樓主還在當小丑嗎?

把40年來的一般事件說成賭命,那你活著不就天天在賭?

是想告訴大家你能活到今天是天大的奇蹟、宇宙的唯一是吧?



告訴你,開個車的風險含量都比你列出的事件危險多了,

建議你從此在家躲好,永遠不要出門,因為走路也有危險,

你這種不懂得風險管控只會玩恐嚇別人反智仔,躲井裡最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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