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光老騎士 wrote:麻煩去多念點書,不要讓人誤會1450肚裡都沒點墨水...中華民國憲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都是明確把中華民國劃分為台灣地區、大陸地區的鐵證。不然中華民國怎麼會有陸委會?看不順眼可以請塔綠班黨提案修法呀! 中華民國的治權不及中國地區是現實情況沒治權哪裡來的主權?
lastlamp1021 wrote:要當公職只能有一個國籍, 那就是中華民國國籍, 法規在那裏, 請藍白修法吧.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PRC 根本不存在大陸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憲法寫得清清楚楚, 要修甚麼法?反倒是綠的承認PRC才是不折不扣的叛國賊 !!
Harvey norman wrote:憲法?哪個國家的憲法...(恕刪) 中國與台灣確實兩邊都有政府,土地,軍隊,人民。中國是聯合國成員,台灣不是,其實中華民國憲法真的應該改了,民進黨執政這麼多年只會搞抗中保台,正事也該做一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