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陸配參與公職都被要求放棄中國國籍,取得正式文書證明後始得申請,但實際上這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

理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只有在「已定居外國或取得外國國籍」等情況下,才可以申請退出中國國籍。

中國官方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已取得外國國籍的證明(例如美國移民局核發的入籍文件等),才能成功申請,公安部會批准並開具《退出中國國籍證明》。

申請者如果已獲得如美國、加拿大、歐盟等第三國國籍,這在中國法律上是明確承認的「入外國籍」,中方視為真正的「國籍切換」,不會擔心產生無國籍問題,也不涉及政治爭議。所以審批流程容易,也願意核發正式證明。

台灣雖然現實上是一個獨立政體,但在中國的法律與政府政策中,「台灣屬於中國,並非外國」,中國不承認台灣的國籍為合法的外國國籍。因此,如果大陸公民是為取得台灣身份或選舉公職而要辦理放棄中國國籍,中國官方往往拒絕受理,理由為「台灣不是他國,不存在切換外國國籍」。

這使得台灣陸配必須以「放棄中國戶籍」作為替代,但台灣法律需要的是「中國公安部核發的正式放棄國籍證明」,這便產生兩岸間法規落差與政治障礙。

中國官方不承認台灣為外國,不認可國籍切換,拒絕核發放棄國籍證明。根據中國立場,只有「取得第三國國籍」才可正式辦理,否則僅能註銷戶籍,但註銷戶籍不代表放棄國籍,但台灣內政部又要求陸配必須取得該份文件才可申請公職,這種死胡同根本無解。
就修法啊
台灣法律也是模擬二可
直接選罷法加注 還有公務人員管理法加注
還有國籍法加注


但是 就怕先打到執政黨自己歐
民進黨以為兩岸如同南北韓,南北越,東西德,都是聯合國會員,都是被國際承認的獨立主權國家。

實際上,這只是民進黨及綠區們的一廂情願,而且把大陸人民視為“外國”人民,更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大陸淪陷區人民,民進黨違法亂紀,無視憲法規定,民進黨就是亂源。
bbvvccjojotv
lastlamp1021所以陸配已經拿到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還不算中華民國國籍?你的中華民國國籍證件是什麼?可以讓大家瞧瞧嗎?[笑到噴淚]
bbvvccjojotv
北漂彰化人這些綠區青鳥黑熊蟾蜍都在鬼扯,陸配跟所有臺灣人一樣都拿中華民國身分證,不算中華民國國籍?[XD]
留客干 wrote:
近期很多陸配參與公職...(恕刪)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PRC根本不存在

PRC不存在, 哪裡來的PRC國籍?

內政部是不折不扣的叛國 !!!
tnkk01
要禁止陸配參政,須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請民進黨修憲吧!
bbvvccjojotv
lastlamp1021鬼扯,陸配拿中華民國身分證,不是中華民國國籍?中華民國難道還有證明國籍的其它證件喔,白癡腦殘。[笑到噴淚]
六藝君子 wrote: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PRC根本不存在
PRC不存在, 哪裡來的PRC國籍?
內政部是不折不扣的叛國 !!!


憲法?
哪個國家的憲法可以把別國的國土列入
你不要這麼搞笑好不好?


你告訴大家
更何況那個國家還有政府,土地,軍隊,人民,這都是國家四大要素

chobitset
不開心可以改~阿,綠色只敢用鍵盤[^++^]
Harvey norman wrote:
哪個國家的憲法可以把別國的國土列入


麻煩去多念點書,不要讓人誤會1450肚裡都沒點墨水...

中華民國憲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都是明確把中華民國劃分為台灣地區、大陸地區的鐵證。不然中華民國怎麼會有陸委會?

看不順眼可以請塔綠班黨提案修法呀!
lastlamp1021
要當公職只能有一個國籍, 那就是中華民國國籍, 法規在那裏, 請藍白修法吧.
tnkk01
要禁止陸配參政,須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請民進黨修憲吧!
Harvey norman wrote:
憲法?哪個國家的憲法...(恕刪)



書讀得少就算了,還拼命秀下限咧

我的嫂子,嫁來我家20多年了。以前沒這規定,現在突然要這個文件,過去大陸辦,辦了好幾天才辦好。都嫁來20多年了,也沒回去娘家幾次,就在一般工廠上班,也不是公職。塔綠斑就搞這些小動作,讓自己高潮。
既然那麼仇中,為何不乾脆一口氣斷絕跟對岸所有往來,只會搞這種小動作,不乾不脆。
lastlamp1021
不選公職只要除戶就可以了.
lastlamp1021
那你覺得中共國會讓你有中華民國的國籍去當中共國公職?
要當公職只能有一個國籍, 那就是中華民國國籍, 法規在那裏, 請藍白修法吧.

留客干 wrote:
近期很多陸配參與公職...(恕刪)
tnkk01
要禁止陸配參政,須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請民進黨修憲吧!
如何放棄中國國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一是外国人的近亲属;二是定居在外国的;三是有其它正当理由。 申请人可在国内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也可在国外向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部审批。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