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d Coyotes wrote:新光也是一家...(恕刪) 是的但是不代表新壽提出的107億是合理的數字而且,根據北市府的回應議員的質詢,今年3月新壽與新新壽合併前就已經明確表達「不同意變更契約,將新壽轉為新新壽」但是新壽還是在7月份通過並申請合併案,也預計在2026/1正式合併並且新壽為消滅公司所以要對股東負責的新壽要怎麼負責目前已支付32億權利金以及「未來50年預期107億的獲利」?
JasonQ wrote:而且,根據北市府的回應議員的質詢,今年3月新壽與新新壽合併前就已經明確表達「不同意變更契約,將新壽轉為新新壽」 幫翻譯:在今年3月,新壽就知道要打水瓢了,沒想到天上掉下來輝達.....所以,所謂「未來50年預期107億的獲利」,在今年3月市府明確表達「不同意變更契約,將新壽轉為新新壽」時,就已經不存在了。
cdma2k wrote:輝達預定在北士科T17...(恕刪) 在商言商,不跟你談利潤,不然要談什麼?談感情談未來...............腦霧有人硬要爭取留輝達,可惜都還沒有談妥就好大喜功,現在出包了,一堆人反而在針對新壽?????不過沒差啦!就算繼續爭取連任,也是一堆人投
nwcs wrote:幫翻譯:在今年3月,新壽就知道要打水瓢了,沒想到天上掉下來輝達.....所以,所謂「未來50年預期107億的獲利」,在今年3月市府明確表達「不同意變更契約,將新壽轉為新新壽」時,就已經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