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喜歡這裡為何不自己離開就好

按這標準,當年解嚴前怎麼民進黨人不離開呢?

每個人對自己熱愛的土地都有表達自己熱愛方式的自由,憑什麼跟綠的不同的就要離開!
第一項人員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有事實足認係通謀而為虛偽結婚者,撤銷其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許可及戶籍登記,並強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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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領用大陸護照具有大陸戶籍可以取消台灣戶籍

查不到可以隨便廢止戶籍登記的法律
難道又是政府蠻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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