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項人員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有事實足認係通謀而為虛偽結婚者,撤銷其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許可及戶籍登記,並強制出境。===只有領用大陸護照具有大陸戶籍可以取消台灣戶籍查不到可以隨便廢止戶籍登記的法律難道又是政府蠻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