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不在籍投票,可以便利台商及台生投票,這些在中國大陸工作及就學的中華民國人,本來依法就有投票權,政府本來就該在技術可行下,想盡辦法去保障維護其權利,拿中國大陸介入影響台灣選舉這種虛空的罪名,來排除憲法明文保障國民的選舉權利,依據太薄弱!民進黨的反對不在籍投票,間接地指責赴陸台商及台生都是中共同路人,難道它們不能擁有中華民國國民該有的權利嗎?更何況南部有不少北漂發展的年輕人而年輕人多是支持民進黨的不在籍投票也可以讓民進黨票數增加不是嗎?又不是讓民進黨絕對不利,民進黨何必怕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