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分手費確定44.3億 「除草、環境維護費用」都要台北市民買單喔

wow-ouch wrote:
這是非常符合公益的事,怎麼會無聊?

哪來符合公益?是指政府找人除草不用給錢,讓人做功德符合公益,那不就快宣導台北市政府都是找人做功德做公益除草不需給錢,很有意義
wow-ouch
發展AI 產業對國家不屬於公益?請問屬於什麼?輝達來不止創造工作機會跟產值,也可以讓我國留在AI 產業的第一梯隊,這很可能是下個明星產業,何況輝達表示會付錢,看北市把大事談成讓你不開心發酸了嗎?
hu4852
原來公益等於是一個公司的設立發展,真的好厲害不過請到公開網頁說不要在小版留言,是怕被笑嗎?台北市政府割草不用錢不就是更符合公益不求回報的價值,不是更正確的作法嗎?
cdma2k wrote: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0...(恕刪)


這不是很正常,開公司就是要賺錢,現在要收回,當然是把費用都列一列,能浮報就浮報
臺北市政府又不會照單全收,後面還有一個砍價討論的過程,這不是很正常的商業行為嗎?
是輝達買單阿,44.3億是輝達要付的。
正確來說,新壽解約,北市府先賠44.3億給新壽,然後輝達再付44.3億的權利金給市府獲得土地
對於這件事情我不是很清楚。
但是個人認為新光人壽應該是吃大虧,新光最塊地很久都沒使用,目標在養地應該是沒跑,但是如果沒有違法,實在也不能說什麼。

假設新光養地到現在應該可以賺100億,結果這塊地現在被輝達看上, 也因為養地沒有使用,結果市政府跑出來要解約,在商言商新光人壽要100億不過份,但是他的對手是市政府、輝達、中央政府以及媒體。

導致新光想要拿100億變成不可能,不只被道德綁架、情緒勒索,想要在商言商也變成是苛求了,現在只能民不與官鬥吞下去,接受市政府提出的條件,然後還被媒體輿論罵的臭頭。

今天如果單純在商言商的討論,輝達想要這塊地,跟新光買啊!要多少錢,本質就是一個完全的商業行為,但是輝達的高大上光環、全球市值第一的企業,聖母光照下來,中央政府及台北市政府一併發力,可憐的新光只能夠認命,接受不平等條約。

這是我的認知,不知道對不對。
lastlamp1021
如果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這些人就會變成支持新光打市長了。
wow-ouch
lastlamp1021 完全命中痛點!Bulls eye![100分]
JOB HO wrote:
對於這件事情我不是很...(恕刪)


我贊同您的看法.

我都覺得有圖利的問題.

一般人都只會 "凱他人之錢" 這種想法.
我在這帖看見很多見不得此事圓滿的人,

你們難道不知道這案子不止是對北市好,

對整個台灣也是好的你們看不出來嗎?!

難怪台灣不會進步,原來就是有一堆只想著惡鬥,

心中沒有國家利益、只有立場沒有是非的人想扯後腿。
放在高雄台南都不是問題了
Lightwave18 wrote:
放在高雄台南都不是問題了

應該也可以割草不用錢做功德,也沒問題
wow-ouch wrote:
我在這帖看見很多見不得此事圓滿的人,

真的一堆人在哪裡斤斤計較,對國家好付出一些該給別人的有差嗎?一定要一直提一些小細節小問題在那邊發作,然後說不配合要死了,處事圓滿做好再講。兩邊都是一個樣都在搬弄是非,國家進步看來不搬弄是非是不行的,是這樣格局比較大嗎?
新光被酸是活該而已,如果早點別貪那麼多,不但不會被酸,

還可以賺個為國讓利的好名聲,反正這上面本來就不可能有賺頭,

玩了一大圈浪費了所有人的時間,

搞個假的開工典禮不就是想向輝達伸手要錢?

把自己企業的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上,被罵剛好而已,

說什麼在商言商,會被看不起的商人就是這種白目仔!

可惜了吳火獅先生一生規矩做事,對台灣也算貢獻不少,

現在被這群吃相難看又貪婪的後代子孫把名聲一次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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