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et168cn wrote:立法院有修憲及制定法律的權力沒有行政權那問題來了本是用在不依法行政的“毀憲亂政”怎可冠在立法院上????這是根本上的邏輯錯誤唉~~所以說呀年輕人還是先好好把書念通吧~~~ 叫別人年輕人你先說說你幾歲吧~你這邏輯若有50那還真白活了一輩子覺得他們“毀憲亂政”那就去釋憲啊~但你們又癱瘓了憲法法庭吼~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