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摩 wrote:藍白所提憲法訴訟法修...(恕刪) 當8個大法官中有5個人願意當民進黨的走狗 自然是沒用的只是這5個大法官 如何面對自己在台灣歷史上的定位?是政黨豢養的走狗? 沒有法學學術素養的大法官? 還是啥啊?自己的子子孫孫如何面對歷史的批評? 如何面對朋友 同事的眼光啊?能反駁啊? 拿啥反駁?以後在法院各種判決中 將被提出作為答辯的例證為何在人數不足禽況下 還能做出裁決?那將大改台灣法律這5位大法官獎永遠活在歷史的批判中
違法狀態下的大法官,做出的釋憲能算數?明明總統就可以再提名大法官人選讓立法院同意,讓合於法律規定人數的大法官名正言順,完全沒有違法瑕疵的方法來釋憲認定法律是否違憲。當家執政最需要的是政局安穩,政黨政治模式下,朝野協商本來就是很正常,捨棄朝野政黨協商不用,故意採用激烈碰撞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非得要行政、立法雙方鬥得頭破血流,政局動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