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藍白陣營徒勞的掙扎

李西摩 wrote:
藍白所提憲法訴訟法修...(恕刪)


當8個大法官中有5個人願意當民進黨的走狗 自然是沒用的
只是這5個大法官 如何面對自己在台灣歷史上的定位?
是政黨豢養的走狗? 沒有法學學術素養的大法官? 還是啥啊?
自己的子子孫孫如何面對歷史的批評? 如何面對朋友 同事的眼光啊?
能反駁啊? 拿啥反駁?
以後在法院各種判決中 將被提出作為答辯的例證
為何在人數不足禽況下 還能做出裁決?
那將大改台灣法律
這5位大法官獎永遠活在歷史的批判中
民主的基本素養

就是我雖然不認同你

但支持你說話的權力

一個憲法法庭

不按最低人數規則走

己經違法再先

再用似是而非的理由排除另三人的權力

這種行為

說自己是正義的一方

說自己是維護民主自由法制

本身就是一個笑話
違法狀態下的大法官,做出的釋憲能算數?

明明總統就可以再提名大法官人選讓立法院同意,讓合於法律規定人數的大法官名正言順,完全沒有違法瑕疵的方法來釋憲認定法律是否違憲。

當家執政最需要的是政局安穩,政黨政治模式下,朝野協商本來就是很正常,
捨棄朝野政黨協商不用,故意採用激烈碰撞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非得要行政、立法雙方鬥得頭破血流,政局動蕩。
SteveJTY wrote:
違法狀態下的...(恕刪)


大法官說....當然算數......
掌握了行政院、大法官、監察院,
在野黨還能翻起啥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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