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這傢夥在台南當市長時,可以完全依自己喜好不去議會,讓市政空轉、讓登革熱大擴散,就可以知道他是什麼人了,完全視法律為無物,不是無視法律,就是擅自解讀改變法律。在他選總統前我就說不能讓這種人當總統,這種人當總統會出大事,現在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完全不意外
cdma2k wrote:《憲法》明文規定立院對明年度預算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審竣完畢,但現在只剩下6天,連到委員會審查都沒有,還卡在程序委員會 到底憲法明文規定在哪裡????還是是另外一種300萬的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