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浪費達到裁汰冗員,優化組織
但是,本身屬於直接人員的郵差
不會因為民營化得到優遇
反而是因為私人公司化喪失公職
而沒有了公務員的身份及保障。
換句話説,應該裁的是肥貓,
不是天天抓老鼠的貓。這是台面下問題。
民進黨主導,但是沒有什麼改革。
至於提到的國賠,這個國賠訴訟
交通部不可以自己決定賠,奇怪的法律
需要透過受害方提出,然後再國賠。
交通部官股管理中華郵政
但是,裡面勞工(公務員才算殉職)
因為工作死亡,只能是職災。
也就是回到前面公務員保障的制度。
員工死後保障,社會安全網要靠自己爭取。
如果當時吹倒路樹的風速或災害級數大
那麽國賠是有可能不被法官認可的。
交通部的說詞非常奇怪。
民進黨執政真的有人才嗎?
個人積分:138分
文章編號:92630387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這官司看起來就很奇怪
一個郵差死亡
最多就一份撫卹/賠償金
然後不管中華郵政或公路局,背後老闆都是交通部
打官司的意義是什麼?
撫卹/賠償金變兩倍嗎?
A部門賠或B部門賠對交通部來說有什麼差別?
撫卹跟賠償不一樣的兩件事情
一個是勞保跟中華郵政公司依法令或公司辦法去出
另外一個是交通部公路局出錯了要賠當然有差別
不打官司,難道交通部犯的錯要叫中華郵政去賠?
那你成立公司幹嘛,叫那些肥貓都退一退了啊
而且不要說郵差這種案例
在交通部上班的公務員因公外出遇上同樣的事情
一樣會有公務員撫卹制度的依法給付撫卹相關費用
跟公務員身為國民對政府出錯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問題
可不可以不打官司,當然可以,政府單位認賠了就不用打了
但通常很少看到不提告政府就願意賠的案例,
因為公單位都怕直接認賠了被質疑啊,所以打國賠官司幾乎是常態,
這案子的問題在交通部提出的主張,下雨出勤有過失實在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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