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當兵被虐之新聞 [不要陷入媒體操弄中!!!]


紫微0726 wrote:
http://dis...(恕刪)


正常阿,不然每年男兵招不到,女兵每年爆滿是為什麼?
話說這在女兵中還算乖了吧???還乖乖待在營內喝酒。
一般不是回家喝嗎???照片被po出來算他們倒楣。

a0955489 wrote:
很多去節目上爆料的人,根本就是電視台的工作人員假冒
大家都在搶新聞,隨便找個戴墨鏡、穿軍服就能上去唬爛
這事業界公開的秘密


你說的X先生是國軍認證的停役士兵,
他真的是在542待過。
不免俗的我還是要說 『所以您確定洪士官被整死是因他不長眼囉?』多說一點內幕麻 這麼客氣大家可是迫不及待想知道真相呢
http://news.msn.com.tw/news3250708.aspx

禁閉21天急救3回 兵險關到沒命

體檢沒過就送禁閉,幾乎就和洪仲丘相同,只是小劉違規攜帶照相手機是被副旅長何江忠逮到,所以懲處也比別人重很多。
劉先生:「營長跟副旅長的加壓之下,本來我第一次開人評會只有5天,第二次是9天,到第三次我直接被訂21天。」
因為有氣喘,小劉在禁閉室21天的日子送了3次醫院,還有4次是由醫官到禁閉室救治,運氣顯然比洪仲丘好一些,只是從他的例子看來,542旅跳過程序送禁閉已經不是第一次。
因為有氣喘,小劉在禁閉室21天的日子送了3次醫院,還有4次是由醫官到禁閉室救治,運氣顯然比洪仲丘好一些,只是從他的例子看來,542旅跳過程序送禁閉已經不是第一次。

長官爽就能不照規定,多關幾天,
操到快出人命也沒在怕!

就是獨立 wrote:
但我真的看不下去!!...(恕刪)


...........

就是獨立 wrote:
我當過了,97年退伍...(恕刪)


那麼菜 還上來說嘴
這2個正副旅長真是蠢
弄出人命是遲早的事
只是看哪個小兵要賠上自己

就是獨立 wrote:
但我真的看不下去!!...(恕刪)


那你就關電視吧.沒當過兵的老百姓.
HappyDavid wrote:
其實這件事情很單純,

就是軍官沒管好負擔管理責任的資深士官, 讓士官暴走玩死兵.

因為軍中制度要讓所有人滿意是不可能的,

所以思想相對士兵比較成熟穩重的軍官, 要利用自己權力,

用合法合理的方式控制好下面的士兵.
....(恕刪)


您說的很對
但是要做需要有很大的決心

現在這個社會最大的問題就是
大家都不依制度走
不但洪仲丘事件的軍士官沒有依照制度來

軍隊裡面
老兵要福利,勤務分配也不依照制度來
例如,
不是他業務內的公假,老兵就偏要
制度上是老兵的勤務,老兵就不要
而新兵呢
他期待過了新兵階段,他一樣要尋求制度外的福利
如果軍官依制度走
一堆老兵新兵連合起來抵制軍官,消極的執行勤務(例如讓連上被督導)

於是
一大堆制度外的潛規則出現了(不論軍士官或者是兵)
沒有人可以保證,這些制度為外的潛規則會不會出事
然則,出一件事就來不及了(這件事很可能會出現在你家人身上)

我認為國軍應該有以下的軍法
1.國軍沒有見不得光的的制度,準則,規定,如果各單位基於需要必須要有個別的制度,需經各級指揮官,主官管簽名同意,並公告之。
2.軍隊凡舉戰技訓練,體能訓練,日常勤務(哨兵,後勤)等,都應依以公告之制度程序進行,若做不在規範裡的動做,勤務,即為違(軍)法,一律以軍法論處。(例如背背包做交互蹲跳,規範內沒有的任何體能動做,夜哨兵沒有依規定給補休,老兵對新兵做制度外的管教)
3.退伍後三個月內都可以向相關單位檢舉所有違法事實。

尊重制度法律,所以制度法律可以運作
不尊重制度,所以制度蕩然無存
不尊重法律,所以法律蕩然無存
當制度與法律都不存在的時候,在也沒有甚麼可以保護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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