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家遇賊扭打屋主失手奪命,竊賊之弟罵屋主兇殘


是以既成事實來做判決,換成別的案件就不是此案件要討論的點了,

如果屋主決得他是陳進興之流,那是否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呢。


av8d2 wrote:
如果這位海陸先生需要請律師
我願意多少捐助一點幫他
台灣司法已經令人心寒
治安敗壞..政府無法保障守法的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又不准人民自衛
無力面對司法恐龍的我們..只能靠幫助這位先生來表達我的一點不滿


我也願意盡一點力量,但最好是在地檢署就直接不起訴!

xyzptwo wrote:
要看屋主是想要殺死他或是過失致死......(恕刪)


好笑......

想要殺死他又何必第一時間要妻子報警,還問要不要CPR
注意,不是現在網友們事不關己很冷靜的想東想西七嘴八舌
而是事發現場完全不知下一秒會如何的情況下發生的事
夠不夠你判斷出屋主是想要殺死竊賊還是過失

xyzptwo wrote:
如果屋主決得他是陳進興之流,那是否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呢。

...(恕刪)


你這是有罪推定,想入人於罪

如果屋主覺得他是陳進興
應該是先推個櫥櫃甚麼的堵住廁所門,然後拉著妻子趕快跑,因為陳進興有槍
(以報導來討論)屋主今天壓制嫌犯導致死亡,應該是意料之外,因為報導中他有要求老婆報警(可查紀錄是否屬實),氣憤驚恐歸氣憤驚恐,剛結婚且孩子可還沒出世,犯不著殺人,當然我們無法了解當時屋主的腎上腺素或情緒心理或其是否平常好鬥等等,但壓制小偷的動作肯定是無法停止,因為小偷人高馬大,老婆人在客廳,任何人肯定死命壓制不肯放手,這可不是小孩子打架中途雙方會自動停手哭哭就好,一不小心讓小偷掙脫的話,老婆可是在外面啊,如果是各位的話,又該如何?只能說兩方都倒楣罷了
竊賊弟:他下手太兇慘
這句話 是個人今年聽到最好笑的話 哈哈哈 真好笑!!!
另外 這案件顯示陸戰隊平時訓練紮實 該拿出來的絕不馬虎
以後網友再也不敢譏笑國軍戰力了!
死者家屬該不會去申請國賠吧? 陸戰隊 永遠忠誠 加油!!!

說實話,他殺人是確定的了,只差在判刑責多大,報警一定會報,CPR是救不了死人的,

總不可能殺人要判無罪。


阿寬 wrote:
(以報導來討論)屋主...(恕刪)


殺人意圖自不強烈
但傷人或教訓卻無法排除
這只是一念之間
對方高壯這點倒是對屋主有利
第一時間則要有證據佐證
入屋與告知時段皆要有
不過你這意外說
過失致死就可能成立
不過也才兩年以下或拘役罰金

某些人當先知很不專業...
又一個人權至上的..生命不該被剝奪的.如果他不要偷竊會被防衛致死嗎?

因果是非不分.

請問你如果是屋主.你會知道竊賊有沒有致命武器呢??

如果屋主不反抗.竊賊將屋主一家三口都殺了呢?或殺了一個呢?

那是屋主自己倒楣囉..屋主要保護自己家人才會防衛.壞人都到你家了.還要跟她噓寒問

暖嗎?當下屋主不是有請老婆報警嗎?對方是侵入家中的壞人耶.請搞清楚這點.

哪天你家遭小偷.或有壞人侵入.你在乖乖的打電話報警就好阿.不要對他有動作阿.


只會用這種論點來評斷狀況.法官就是都你這種的才會這麼多恐龍判決.

恐龍恐龍恐龍.


xyzptwo wrote:
所以小偷他偷東西這件事他的生命該不該被剝奪,小偷偷東西有他該負的刑責(不會比死刑更高)、

屋主殺人是屋主該負的刑責,他們各自犯的罪是分開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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